皇之的住到了大叔家里。每天就是上课下班买菜做饭,晚上一起看书,看DISCOVERY,甜甜唯一喜欢的电视节目就是动物世界之类动物打架,或者是西游记这类妖怪打架的节目,甚至会对著农科致富节目上母猪豪猪交尾之类的镜头默默发呆,之後就盯著翟默嘿嘿冷笑。偶尔跟甜甜去市郊钓鱼,在无事可做的下午,在客厅看书让甜甜枕著自己午睡。这种风轻云淡的生活很符合大叔的一贯性格,就连他也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一醒来甜甜不在能触摸到的距离,或者听不到甜甜充满元气的道早安,看来自己寂寞太久了,大叔无奈的苦笑著。看著面前这麽一口一口舔著牛奶的小猫,产生了也许这样可以过许多年的感觉。虽然这种幸福虚幻的要命,可还是希望会停留一下。大概这就是恋爱?大叔开启的纯情的恋爱模式。
“主人,”小猫抬头,唇角带著的牛奶渍像是圣诞老人的一圈胡子。
“怎麽了?”拿出纸巾轻轻拿著牛奶,大叔问道。
“今天下课,主人可不可以陪甜甜一起去跟朋友玩?”小猫那星星眼期待的眼神是大叔最不能设防的。
“好啊,不过不许通宵。”大叔思索片刻答应了。
约会的地方在咖啡厅。
大叔一直都不太喜欢这种矫情的地方,总觉得坐在这种地方的大都是忧郁的蛋疼,寂寞的奶酸而烟视媚行的不懂事小妹子。可看到面前这个跟草莓巴菲奋斗了半天小猫努力学著用人类勤劳的双手用勺子的,立刻就乐了。
“翟默。”熟悉而清冷的声音瞬间让大叔石化了。
大叔惊讶的抬起头来。
“发呆的样子还是以前一样呢,你不会忘了我吧。”说话的人站在翟默面前,出众的外表,张扬的神情,上挑的双眼带著浓浓的笑意,依旧是那样从容华丽的样子。
怎麽会忘了呢?本来根本是打算记住一辈子的。
陆雁临。陆雁临。曾经想起这个名字来心就疼得要死,都快要窒息了。
时光像是不出声的默片一样翻转著,每个大叔都有自己草长莺飞的正太时光,翟默还记得那时候,每次绕远路就是为了看看这个坐在窗边穿著白色衬衣的男孩子,清冷的像是要跟所有人划清界限。那时候的大叔就像女孩子一样,因为能偷偷看到他而痛恨放假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