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的沙滩服,大大的裤衩,短袖,颜色花红柳绿的十分显眼。
“去把这个换上。”柳亦谦将衣服翻找出来递给崇白,自己也找到了相匹配的另一件大号,走到了更衣室。
崇白偷偷一下,柳亦谦已经走了,一把抓起床上的玫瑰花,嚼了几下,这是今天才刚采摘的,吃起来还是十分的新鲜,花汁在口腔里流淌,真是美得享受!
不过也没有敢多吃,心里十分的遗憾,这要是有空间该多好,天界,好歹自己还是有那么个小布袋的,虽然能装的不多,但好歹也是能装的不是?
不然这些花直接装进去,多省事,饿的时候就抓一把,美滋滋。
抹抹嘴,利索的换上衣服,别说这衣服还真穿的舒服,宽宽松松的,一点都束缚。
换完衣服就看柳亦谦也出来了,平日里见惯了他穿正装,猛的换成了休闲服,别说柳亦谦觉得不适应,就是崇白也看的不适应。
这感觉就像凤凰突然没有了那个高贵劲,还是那个美丽,却不再刺眼。
崇白想不出多余的词语,但觉得这样的柳亦谦比穿正装的他更要顺眼一点。
柳亦谦见崇白也换好了衣服,便拉着他的手,“吃饭去。”
要说明阳岛的特产莫过于明阳鱼,因为它只产于明阳岛所以得名明阳鱼。
这个鱼个子不大,出产不多,好在人工繁殖了一些,但要说肉质当然是不如野生的,不过为了保护这个鱼种不被灭绝,柳家规定一年最多只能捕捞三十条,要是发现有人无意中捕捞到也是要放生的。
招呼客人都是用家养的明阳鱼,即使是家养的也让宾客们流口水了!
明阳鱼肉质鲜嫩,入口即化,配上特有的酱料将鱼肉的滑爽发挥到了极致,崇白发誓这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鱼!
十条鱼,崇白一人就解决掉了大半,柳亦谦吃过,倒没有跟崇白抢,自己又转而尝其他海鲜料理。
吃过了美味的一餐,崇白在海边散步,柳亦谦在跟柳宁聊天,大约是在谈明阳岛的生意之类的,在保镖的陪伴下,崇白乐颠颠的跑到了原始森林的边缘。
一个崇白也说不上名字的略大的甲壳虫停在了崇白面前,迟疑道:“明明是个人类,为什么会感觉到大王的气息?”
别说,这岛上的动物智商还真是比崇白在陆地上见到的要高点,陆地上的见到他都是直接冲着喊大王,也不看是不是,就那么齐刷刷的积聚。
“嗨,甲壳虫,见到大王还不拜见?”崇白还没有来的极说话,兜里的蚂蚁小队长倒是从衣服兜里爬出来呵斥着这个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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