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国边境常有流窜犯,他们联合起来抢夺边城资源,骚扰百姓。几十年来力量壮大,是帝国不能容忍的威胁。”
“不对,你的话,应该知道别的原因。”
“可是……书上课上都是这么写这么说的。”赫尔皱眉,听韦德斯的话,这大概又是贵族蒙人的手段。事实上,看到这样脆弱的村子,完全感受不到有什么危险性。不如说,在这里生活的人们更艰难,也更需要帮助。
“这些村子里有贵族们的秘密吗?”
韦德斯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在夕阳的照射下绯红色美丽的村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明天,和我一起去那里看看吧。”
“!?”
“那是我爱上你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过去
韦德斯第一次看见村子背后落下的夕阳时,那种电击般穿心而过的震撼现在还无法忘记。在广阔的土地上,即将消失的落日流下一缕缕血色的光辉,落入奔腾而过的河流之中。看起来仿佛就是落日在哭泣一般,是那样静谧地,不动声色地宣扬着自己的存在感。他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落日的颜色是他仅仅7岁的人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
在这之后,他到处寻找着这种颜色。在战争如吃饭一样频繁的这里,死亡几乎每时都在发生。小孩子们每次都被留在村子里,但父母早已逝世的韦德斯,却从不愿意被看做扯后腿的小鬼。所以又一次军队来袭时,他远远地缀在后面跟到了战场。
战场上的厮杀毫无顾忌,韦德斯被狰狞的杀气吓得腿软,跪倒在地,勉强缩起身,躲在狼毒花之后。尽管已经离战场的中心很远,还是有士兵追打到了这里。韦德斯看到脸熟的叔叔和一个戴着头盔看不见脸的家伙冲撞在一起,用最原始的方法相互拼杀。最后还是那个帝国士兵力气不足,脑袋被整个砍下,鲜血喷出很高的距离,洒在韦德斯的面前。
落在地上的血液不一会儿就变成黑色了,韦德斯把沾血的沙石捡起,失望地看着一点也不美丽的石头,觉得这血液的颜色也不是他想寻找的。他扔掉石头,一抬头就看见了妖艳的狼毒花。鲜红的花瓣上也沾上了士兵的血迹,两种颜色奇迹般的和在一起,让他又一次看到了悲哀而又残酷的美丽。
再后来韦德斯就被大人们允许站上战场,作为一个士兵的磨练从那时一直延续到之后。在战斗中,韦德斯杀过人,也受过伤,鲜血的颜色却一直和他想象的不同。不用说血液很快就会变黑,即使在它尚未氧化时的颜色也不能说美。韦德斯渐渐发现了,落日也好,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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