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分外明显。
因为脑袋是纯白色,所以这种兔子身体上的棕毛色可以说毫无掩蔽作用,而且它们的行动速度也不如平原上的兔子快。枫林里的德鲁伊和高地塔甘人部族把它们保护得很好,让它们变得缺乏危机感,和人类十分亲近。尽管如此,它们却并不适合被当做家养宠物,因为它们对木材的破坏力令人难以忍受。
可以说,可爱是白头兔唯一的优点。
夏侬也不知道能否看到,他早就想到这附近看白头兔了。他不是战士,虽然身手也算轻盈敏捷,但并不擅长战斗,如果是一个人走在安静的森林里,他还真的有点害怕。
不过,拉着平克的手让他安心了许多,虽然平克的人类形态娇小可爱、本身就像只粉色兔子,但毕竟他是龙,他的原本形态能吓住森林里任何野兽。
“你说,兔子们会不会怕我,就不出来了?”平克又问。
“不会的,你又不像那两头龙,他们光是站着就能用龙威吓走大多数小动物。”
听到这个评价,平克既高兴又遗憾。高兴的是兔子不会逃跑,而遗憾的是,没有威慑力就不像一头优秀的龙。
夏侬带着他从草坡跳进洼地,由这里开始地势逐渐降低。半精灵亲了一下平克的粉色头发,说:“怎么,你觉得没有龙威很可惜吗?”
平克老实地点点头。
“对我来说着是好事,你看,我连长剑都拿不稳、拿轻弩都射不中一棵树,如果你太可怕,我会被你吓到的。”
听夏侬这么说,平克更加惊慌了:“那……那万一将来我会变得很可怕怎么办?”
夏侬没立刻回答,而是故作沉思地注视着平克,平克也期待答案地看着他。就着身高的优势,夏侬飞快地吻了平克的嘴唇一下,然后趁平克还没做出反应前说:“你看,你脸红了!”
他拉着平克的手,走向林中谷地更深处。“只要我亲你一下,你就可怕不起来了。”
“矮树洞”其实并不是洞,而是一片谷底矮树林。外面是高大的四季金叶树木,半圆形的谷底里生长着由深绿到浅黄的植物。谷底有一条小溪,通过地下暗河与枫林另一端的潭水相连。这里已经看不见黑荆棘塔了,透过茂密树缝可以看到余烬山脉的一部分。
谷地上方的开阔地带有几间猎人小屋,还有专门给旅人准备的营火堆,枫林里的巡林客们总是喜欢互相提供方便。
天色渐渐暗下来,夏侬和平克沿小溪找到了兔子可能出没的地方。他们吃了随身带着的烤面包,还留了些点心给兔子。
过不了多久,夕阳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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