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但脚步不能停,头上背上还须认真顶着扛着。
走了一会儿,漫无尽头的通道似乎已经消失,周围的环境变得熟悉起来,那味道嗅着也多了丝活物气息。地下之王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仿佛带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似它这样有着大神通的王者,照说该不会如此。那神情一闪即逝,下水道里又没什么光亮,是不会有动物注意到这种细节的。
阿旺累得喘起粗气儿来,它眨巴着眼睛道:“大王,我们这就去找那些人类?”
地下之王心情正舒畅,连连点头道:“去吧去吧,我也想见一见,那个非常邪恶的人类长成什么模样,还有那个被人劫走的人类,他是公主么?哈哈,书里都说被邪恶头子绑走的公主,最终都会等待到英雄的降临,这叫做什么?哈哈,我记起来了,英雄救美!”
黑子小声地道:“这真是个庇护神么?这真是所有地下生物膜拜的王?我怎么觉得他就是个抽抽儿?”
大黄耳朵尖,立刻听到了,连忙摇着尾巴制止:“噤声!让他听见就糟糕了,你的主人还等着他去解救呢!”
地下之王左手一甩,一条细长鞭子挥舞出去,抽在黑子身上,疼得它“喵呜”一声,罪魁祸首嘿然一笑,道:“已经听见了!我来瞧瞧,究竟谁才是抽抽儿的?”
大黄与阿旺立刻闭嘴,多话半句也不再说,地下之王却仍是淘气地在它们头上击了一下,鞭梢卷走两撮细毛,他捏在手里一搓,随意地抛在空中,那神情、举动,跟个沾满恶习的古代纨绔没什么两样。也不知这位大王之前是如何生活的,言行举止都与今人大异,那种时代的错层感格外明显。
地下之王在他的三名奴仆引领之下,坐着十分原始的交通工具缓慢地向目标所在地进发,而那个等着他去教训的邪恶头子与等着他去营救的美人公主却早已乘坐便捷的轿车奔回到城里。
容时千住在城里一片十分繁华的商业地段,他没有与老头子待在半山腰的大庄园里,而是独自在市中心置了一处房产,他脾气古怪,待在大家族里多半会被憋闷死,不如自己在外独居,自生自灭,落得个自由自在。
当然,今晚的时光,容时千注定不会孤单渡过。
方杨被他一并带回家了。
能与心仪之人共同回家,这原本是件极其浪漫令人陶醉的事情,但容时千却并非具备这种情调的花花公子,他简直跟块木头没什么两样,一桩和和美美的好事也硬被他办成一件凄风苦雨的歹事,“卖力不讨好”这句话,说的就是他了。
“方杨,喝口水,吃点东西吧,先用面包垫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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