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犀牛,头部长着坚硬的角。
尖角兽珍贵的地方除了那个硕大的尖角之外,就是皮子。
尖角兽身上可以剥下两层皮,第一层厚重如盔甲,第二层柔软如棉布,防水防蚊虫的同时竟然还有很好的透气性。
当初常念第一眼见到就在想,这么一块两米见方的东西如果放在地球上该是天价吧?那些爱好户外运动的驴友们肯定得抢疯了。
常念长了个心眼,让莱恩多猎了几头,留了几块皮子做成长衫长裤。
说起来他实在没什么做衣服的天赋,第一件做出来简直惨不忍睹——裤腿神奇地扭着,并且一长一短,没有留出裆部,也根本没考虑腰围。弄到最后根本没办法穿进去。
最可笑的是上衣,光想着缝个直筒,竟然没留出领口,除了多出两个袖子之外,完全可以当麻袋使。
看着如此奇葩的东西,茶茶笑得前仰后合。丝毫没给常念留面子。
不过茶茶还算地道,笑够了之后就自发地拿过针线做了起来。三两下就做成了一套,完全就是常念想象中的长袖T恤和系带运动裤的样子。
完了茶茶还拎着那件上衣左看右看,最后指着领口的地方对常念说:“如果这里多用一块皮子,做成一个兜,毛毛冷的时候可以把脑袋捂上,会不会好点?”
常念目瞪口呆——这创意、这敏感度,放在现代绝对是时尚界的领军人物啊!
从此常念对茶茶刮目相看。同时自动放弃怎么也玩不转的针线,把做衣服的任务彻底拜托给了茶茶。
此时此刻,常念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带兜帽的运动款。上衣还缝了两个兜,好看又方便。
常念低头就能看到身上的衣服,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家里的泰格、茶茶还有……莱恩。心里默默想着,等自己归来的时候,他们会是什么样子。
一上午常念都在赶路,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中央部落的领地。
这里已经成了野兽的乐园,毫无理智的野兽自相残杀,留下来的必然是最凶残、最强大的那批。
虽然出门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驱兽草和止血药带得充足,但是常念一贯奉行小心为上。
到达中央地带的时候,常念不自觉停下脚步。
这里他很熟悉,虽然只来过一次。那个霜重雪寒的清晨,他就是在这里第一次化为人形,拖着昏迷的莱恩离开。
事情过去了,再次回想起来,一切疑点才会变得清晰。那一次,明明记得自己变成了人形,再醒来的时候却回到了部落,又变成了小狐狸。
早在那时莱恩就看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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