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每次一读这章的标题我都会想起血染的风采=口=
☆、冲突与信念
当陈笑笑睁开眼,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左脚被绷带包裹着隐隐刺痛。她皱起眉,只记得自己穿上一只红鞋,林澜和薛烽冲进来一枪打中了自己的脚……
“啪”一声脆响打断了陈笑笑的思绪,她转头看到依靠着墙的薛烽,条件反射地抓紧被单缩到角落里:“你要干什么!”薛烽嘴里叼着一根尚未点燃的香烟,把玩着手中的银质打火机,明黄的火焰时闪时灭,仿佛沉浸入自己的世界中,无视了周遭的一切。陈笑笑的神经却越绷越紧,她记得薛烽对自己开枪时无情的眼神,就像为罪犯行刑的刽子手,轻描淡写地葬送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人命于他而言只是个没有意义的符号,是否要夺走他们完全在他一念之间。
薛烽终于没忍住还是在病房里点燃了烟,反正在他看来陈笑笑又不是什么呼吸道、肺部疾病,没必要这么大题小做。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他的心情轻快不少,睨着全神戒备的陈笑笑,仿佛在评估什么:“林澜要我向你道歉。”因为打伤了对方的脚,虽然他承认会有更安全的解决办法,但无疑直接射穿红舞鞋是当时最具效率的一种了,算起来明明是他救了对方一命,“所以,你需要吗?”食指敲敲烟蒂抖落烟灰,薛烽意味不明地勾起唇角,一种危险的直觉令陈笑笑本能地快速摇头,薛烽轻叹一声,“好孩子。”
“咔嚓”,林澜提着大包小包挤进病房:“笑笑你醒了?赖医生说子弹的角度很巧妙,并没有伤筋动骨,你别担心。对了,有痛感是正常的。”随即他闻到烟味立刻丢给薛烽一个眼刀,“病房里不准抽烟!”薛烽无所谓地耸耸肩叼着烟去了阳台。
林澜打包了粥,还买了些水果,把东西全部堆在床头柜上,奇怪地望向正默默从角落里挪出来的陈笑笑:“干嘛呢?”
陈笑笑神色复杂地瞥过阳台上的背影:“我在等你的解释。”
“呃,是这样的……”林澜硬着头皮支支吾吾地开始编故事,“就是,那双红舞鞋,你也看到了,那个跳芭蕾舞的穿的就是那双。怎么说呢,诅咒明白吧,穿上了鞋会被诅咒,所以薛烽情急之下直接开枪……”情急?他会情急?陈笑笑不可思议地瞪着林澜,林澜却以为她是不相信这种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这种东西只可会意,你相信则有不相信也罢,反正这件事现在已经摆平了。你饿了吧,吃点东西怎么样?”林澜殷勤地打开快餐盒,掰开一次性筷子塞进陈笑笑手里,试图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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