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麽能放心把这麽大的威胁丢在山庄不闻不问,原来是有这样的倚仗啊!」
这算是来到笛梅耶後,巫妖第一次碰到人类法师的作品,於是细细研究之下,居然发现自己就是这个魔法探测器的监视对象。
看上去好像对私生子很宽容大度,其实一旦他离开软禁地一段距离後就会被发现,怪不得到死连一根法杖都没有。
这位公爵夫人还挺精明的嘛,至少这样做,能节省好大一笔雇佣人手盯梢的生活费呢!
由於研究经费巨大的缺口,而整个人有钻钱眼趋势的巫妖,摸著下巴赞扬。
他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高级魔导装置的恐怖价值,可比因战争而激增的奴隶劳动力昂贵不知多少倍──
在公爵夫人玛丽安.洛克菲勒心目中,劳伦斯.艾森的威胁性可比她愿意表示出来的,大得多。
不过就算巫妖知道,大概也是捶胸顿足自己当年怎麽没好好学过炼金制器吧!
巫妖这次进城有两个重大目标,他为此甚至不惜熬煮了一种浓稠的草药,把一头金发染成棕色,还戴了一副相当不舒服的蓝水晶薄片,遮挡住血红的眼睛。
熟悉各种侦查技巧的他清楚,很多时候还是物理性的乔装打扮更能掩饰一个人的身分。
披著一件用白棉布剪裁成的行人斗篷,这是一种法师和各种术士学徒都很喜欢的装扮。戴上兜帽後,劳伦斯相信没人会注意他这样不起眼的小人物,自己平安购买到目标物的渺小愿望一定可以达成……
他的确没惹上什麽事,可惜他太低估「魔法?那是真正上流社会的玩意。」这句箴言的内涵了。
「什麽?这麽一根学徒法杖你要卖我四百个金币?」
巫妖握著一根最初级的,几乎除了能够稍微引导法师精神集中外,没有任何效用,连杖头宝石都是一颗廉价橄榄石的白桦法杖,失态的大叫。
在毫无希望地等待店主说记错了价格、其实是四百银币的同时,劳伦斯攥紧了握著钱袋的那只手──里面只有五十枚金色的小东西,而且它们还要留下一部分贡献给草药铺子──现在劳伦斯已经不奢望光顾魔药店了。
结果他当然是在老板的嘲笑中,从魔法道具店里逃窜而出。
巫妖只知道这个时代宝石不太稀有,却不知道制作魔法道具的技术和大师非常稀有呢。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最富饶的时代,也是最贫瘠的时代……」被动辄挂著五、六个零,以金币为单位的价钱彻底吓到的巫妖,激发出了吟游诗人的才能。
没钱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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