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口中大蒜味很浓重的伤疤男是个人类,他之所以会抓到唐恩,是因为最近他根本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才在街上见到单身的人就打晕,然后让黑袍男来鉴定是否适合当祭祀品,如不适合便有两个处理方法:一是将抓来的人扔到失去神志的血族中,让他们把活人的血吸干,然后扔到大街上;二是将抓来的人放回去。
也可以说唐恩是他们误打误撞抓来的,有这样好的效果还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而且这样上等品的血液只有皇室最尊贵的成员才能享受得到,现在他们也可以享受,无论怎么说都认为是上天眷顾他们。
唐恩心里是想着活,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轻贱自己的生命,他宁愿自怜自矣,宁愿孤独终老,宁愿死在那间又小又阴凉的房子里,也不愿意被人当成畜生一样的祭品。
他很清楚刚才是经过梵克斯城的城门,并且马车很安全的出了城,急中生智下,他用牙齿暗暗咬破自己的手指,把血液从马车的小孔处滴到地面上,他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去做,不希望自己后悔。
也许哪天凯利尔路过的时候闻到他血液的味道,找到他的尸体,还能给他收尸,能让他想到有人替自己收尸就觉得没白活,而他自己也会努力让自己脱困。
他不怕自己的血流没,也不怕生命即将逝去,害怕的是在死之前都没有再见凯利尔一眼,后悔,非常的后悔,人总是在临终的时候后悔很多事情,上辈子是这样,这辈子也是这样,他能有多少个一辈子,看着流出去的血,并不觉得恶心,也并不血腥。
唐恩被推出马车的时候,由于在摘下眼罩时,眼前如白天般明亮,不由得闭了闭眼睛。站在他面前的是那个黑袍男人,他对唐恩皱皱眉头,转头对一脸谄笑的伤疤男说:“我说过不要让他浪费一滴血,你有听吗?”
是的,现在的唐恩脸色极其的惨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