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十分简陋,就四堵墙和一个柜台,柜台里,站着一个头发斑白的老伯,笑得和蔼,不过半眯着眼睛,似乎视力不大好。
正是这个老伯,对方森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老人,不是全都居住在死街里,鲜少出到自由大道来的吗?难道是因为也瑞炸毁了死街,所以这个老人就走到自由大道来了?
“我把东西给你带来了。”那个老人的眼睛好像真是看得不太清的,走路都还需要先摸索一番。只见他走到柜台的右边,然后蹲□去,似乎打开了一块木板。再见他起身时,他的手里却多了一本厚厚的书。
纸质的书……这在现代可已经很少见了。
“来。”
说罢,那个老伯将手里的书递给了他。方森犹豫着接过,读了读封面上的几个字——
“《民法》,2013年修订版”。
读到此处,方森的心立即就“咯噔”了一下。大一统前的书……还是远到二十一世纪的……不是大部分都已经被烧毁了吗?
这可绝对是……
超级违禁品啊。
这老伯是从哪里弄来的?
方森抬头看了老伯一眼,努力地掩饰着自己表情里的惊疑。不过那老伯和蔼依旧,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读下去——
“自然人(natural person)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在自然状态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百度百科对自然人的解读:自然人(natural person) 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而作为大学教材的《民法》中对自然人的解读则是: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此处是笔者为了下文而将两个表述不同的说法糅合了一下。
哥哥
自然人……
这三个字的定义,难道不是“肮脏的、低劣的;通过自然生育而来的卑劣人种”吗?
可这本古书的封面却说……“自然人”;是因为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拥有“权利”的人……
权利?
这两个字;方森都能看懂,可若是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名词;那根本就超出了方森可以理解的范畴了。自然人……也可以有“权利”的吗?
他不知道,答不上来。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自然人只有堕落权,他们不能逃出黑街这片区域,不能反抗室培人;而且一切都要比室培人低等。同样的职位,同样的工时;可室培人可以拿到手的酬劳;就是要比自然人多出整整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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