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轻装简从,一路南下,奔向叶天士的居所。叶天士并不像有些世外高人那样居处险要,云深不知处。他就在一座小山上盖了几间草庐,带着几个童子每天采药晒药,研磨药剂,偶尔出山周游一番,顺手救几个人,买几样新奇事物回来把玩。他不过三十几岁的年纪,救过的人已不止三十几个,当然暗自恼恨他的人也不止三十几个。他看过的医术加起来比秀才准备科举时备下的诗词歌赋还要多,他采过的草药合在一起比厨子平日里买过的白菜萝卜还要重。
叶天士和楚留香是好朋友,因为他绞尽脑汁也没把楚留香的鼻子治好。所有他觉着没辙的人或者事物,他都会存有好感,并对之抱持长盛不衰的兴趣。所以这次姬冰雁不远千里将无花拎来,就是盼着无花能让叶天士满意。
他们到达的时候恰是正午,有袅袅炊烟从草庐的烟囱里冒出。路小佳四下张望,不由得感叹道:“我就喜欢这种并非隐居避世,但又能得到清净的地方。将来我们也找这么个地方住下,早上用溪流里的清水洗漱,晚上数着星星睡觉。”
“到了冬天你就不这样想了。”姬冰雁并没有附和路小佳,而是实话实说,“南方不比北方,有热炕头,到了冬天湿冷湿冷的,要是天气不好还下起了雨,那你就一天别想干活了,抱着被子缩在床上等雨停。”
“我也就是说说,我觉得咱们家安在兰州就好,我还想着回去造好沙漠船呢。”路小佳吐了吐舌头,上前去敲门。
开门的是个小童子,头上还挂着两片疑似菜叶的东西。他打量了一番姬冰雁、路小佳和无花,道:“大中午的,还要不要人吃饭睡觉啦?你们要是没有快死的,就先一边凉快去;要是敢狠心给自己捅两刀,我立马就去叫先生。”
“你这个小童子怎么这么凶?我们赶在饭点来肯定不是为了蹭饭啊。亏我在前面镇上的醉仙楼里买了两只八宝鸭,两坛桂花酒,既然你们不欢迎,那我们坐到树荫下吃去。”路小佳故意道,姬冰雁曾和楚留香一起来过叶天士这里,知道叶天士虽然医术高绝,厨艺也不错,但就是有个毛病,不是特别高兴的时候只做药粥。那药粥即使是天下一顶一的美味,天天喝也早就腻了。
“哎?别呀别呀。”那小童子一听有吃的,立马眼睛都亮了。也不能怪他没出息,那些前来探病的人从来都是什么贵重带什么,什么值钱送什么,珍珠翡翠玛瑙金子都像白捡来似的往他们草庐里塞,就为了叶天士能靠谱一回,救人救到底,没有一个人送过吃食。他们的叶先生是没事就出山游玩一番,换换口味,他们可整日囚在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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