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
原谅我吧,作为一个古代的宅,看书靠别人念,写字靠感觉练,武功都是不能直接用眼辨,只能完全靠想象显现;我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都快习惯性走神了。
说来,就算我正常生活没太大影响,但毕竟少了一感,还是不方便的。读书写字我有专用的东西,可惜不是所有的都被“改造”啊,太费时费力还不值了。
其实蛮感谢师父们的,就算做为花家七童的时候练了一手好字,但现代硬笔的好处显而易见,这两个师父把那折腾给我了,实在是方便不少啊!
思维仍在发散中,但长孙红的回答还是听到了:“少爷,我们再过三天就可以到达黎州了,这里最近的城就是黎州。不过再过三个时辰就到范阳镇了,今夜我们在那里歇脚。”
“我说过,不必叫我少爷。不行的话,唤声师兄好了。”我仍然保持花式圣母笑。
“不,师父虽然是师父,但少爷不是师兄。师父吩咐过要称呼少爷的!”长孙红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这就是我说的和原版不一样。原著里的那个活泼少女哪里去了,这个有些严谨古板的真的是长孙红吗喂!
好吧,绝对真。
还有,什么叫做“师父师父虽然是师父,但少爷不是师兄”啊?!我怎么你了还是师父怎么你了?真是的,容易想歪啊!不对,不是我被那两个师父怎么了吧……她们怎么解释我身份的啊?我要知道!我现在急切需要情报!
暗暗吐着槽,我继续笑:“那就麻烦了。”
然后,果断回到马车里。
嗯哼,师父有钱这点很好——舒服!
我现在知道自己住在苏州,这里也有江南塞北的称呼,但江南已无花家,塞北也没了万梅山庄。不过这个世界的地理与印象里的有很大不同。靠!我已经第二次白学地理了!所以我决定,这次就安安分分地当个路痴好了,管他黎州在哪里!
三个时辰,就是六个小时。
我不认为自己靠胡思乱想的就能在晃悠悠的马车上度过六个小时,于是拿出了那把唤作“焦尾”的琴。
琴,的确不是新的,但也没有烧焦的味道。
琴是好琴,摸在手里就感觉的道那种悠久温润。我喜欢弹琴,尤其是弹琴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当然,我也会时常走个神。
我会弹的曲子很多。
以前的娱乐,除了种花就是音乐练武,音乐自是有着古典的当代琴曲,也有着自己一点点改良的现代音乐。来这个世界实际上还是有着好的收获,比如,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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