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他有着目盲的瑕疵,可与常人无不同的地方,而且温文尔雅容颜俊美武艺高强。
这是原随雨对外塑造的形象。
事实上他却开始逐渐经营了些许势力,用来揽钱,用来找寻情报,用来报复。无争山庄是有钱,但是也不是取之不尽,何况他还不是庄主,他也需要为自己留条退路。他现在的主要目的是揽钱,就比如他和一个非常好控制的富豪合作,密谋各种财富,甚至想了个主意做起了无本的生意,非常不错。
而就在这些个生意开办不久的时候,他在外出回庄的路上捡到了个一身伤痕的少女。
按照他自己的性子他是不必理会的,不过因为有外人在,他还是救起了少女,还托人好生照顾,甚至因为少女未康复,带到了无争山庄里。
后来,那个少女醒了。在知道这里是无争山庄的时候便要求独自见原随云。
他应了。
无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不过之后那个少女有了原随雨暗中势力的不小权利,然后离开了无争山庄。
那一天,原随雨站在院子门口,遥望着大门的方向,浅浅笑了起来,背在身后的拳头却被修剪得当的指甲戳得血流不止。
“蝙蝠公子……么……”
☆、第三十一章 。迷途大沙漠
沙漠,我没有去过。
所以在黑珍珠邀请了之后,我笑了笑,应了。
一来本就没什么事情;二来,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有些在意司徒静说的事的。
黑珍珠给了我信物便骑着那匹神骏的马离开了。我打理了下,给两个师父送了消息,便出发去往大沙漠。
***
十月末的天气,在苏州的时候已经是冷了的,但到了马连河畔这座小镇的时候,我已经换上了较为轻薄的衣服。毕竟还是有内力的,就算温差有些大但是冷总是比热要好抗一点的。何况厚重的衣服早就备好,等着入夜再穿上。
这里已经是沙漠边缘的小镇了,而且哪怕条件让我觉得有些艰苦得接受不了,这里也是周围唯一有水源的地方,这样的情形已经算是繁华。
我第一次来沙漠,虽然知道沙漠是个很危险神秘的地方,但毕竟是第一次。和人打听过后,我先到了这里。从这里进沙漠算是不错的选择了。何况从这里走去黑珍珠说的地方还要近一些。
物资我有补充过,甚至也买了两匹骆驼。这时候我就有些后悔当初说要来沙漠而且之后还没有和黑珍珠一起过来。怎么说黑珍珠都是沙漠长大的姑娘,有她在总是比我自己瞎窜要好太多。不过既然来了,我也没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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