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基因强,从北到南也不会水土不服,乃驮、乘、挽兼用的良骥。
刘彻胯下的战马,便是国产的优良品种。
马倌眼力好,一眼就瞧出刘彻坐骑的雄健骠悍,认定他非富即贵,可是,他的目光,在触及东方朔胯下后,才真正亮了起来,殷勤伺候。
“小人眼拙,这莫非就是西域的汗血马?”
刘彻先是惊讶,汗血宝马他是听过的。这匹黑马高只比自己的略高,半丈有余,可一路上没见它流血啊……
接着脸一寒,无论是此宝马还是彼宝马,古今中外代步工具始终是象征男性尊严的一项重要指标,堂堂天子的马还不如一介草民的,让他情何以堪……
东方朔始终面带微笑:“此马为故人所赠,产自西域,乃匈奴手中所得,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刘彻眼里红果果地写着两个字:想——要——!!
大汉目前还没和西域建交,西域的战马生意被匈奴垄断,根本不允许一匹大宛马进入中原。因此,大汉战马多为蒙古马后代,蒙古马的优势,在于刻苦耐劳,粗生粗养,抗病力强,容易大量繁殖。速度、体型与西域马种不可相提并论,若用蒙古马冲锋陷阵,威力不足,尤其是一对一单挑,绝非大宛马的对手。
马倌赞不绝口:“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戈壁,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
秋蝉新奇地摸着汗血马的鬃毛,问道:“它真的会流血吗?”
李陵看不惯东方朔得意,冷哼:“从长安到上郡,要流血早流干净了。”
念奴娇也说:“坊间传闻,不可尽信。”
刘彻跨上马,全速奔跑,在心中默数,平地上跑完一千米竟然只花了六十七下,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刘彻还是发现了汗血马的不足,回程的时候速度和爆发力明显要比开始时慢,耐力比起蒙古马来有所不及;但总体而言,用于短程奔袭的话,绝对是神器。
秋蝉等不及刘彻下马就上来摸马汗,结果大失所望,手里并非红色鲜血。只是整匹马看上去毛色似红了些,从黑色变为暗红。
刘彻仔细观察了一番,道:“应是汗血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才会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东方先生,麻烦借个种。”说完,刘彻便直接将马的缰绳塞到马倌手里,表示朝廷强制征用,归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