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
“……和人鱼差不多,在水下能呼吸,也能听得清声音,还能操纵指甲和牙齿用来攻击。然后有就是……”从后视镜里金刚狼看到荆棘身上的鳞片开始失色,应该是水分干掉的缘故吧。他闭着眼擦着头发,只从表情上看似乎无比淡然。
“只要沾水就会恢复刚刚变异的那年的模样。”
等等,这个和预计的荆棘的能力出现偏差。他以为荆棘会是沾水愈合伤口,这么看来还不是如此简单。
只要碰到水,就恢复
刚变异时的模样?那这样的话……岂不是无论他再过多少年,外貌永远都只有十五岁?变种人因为基因的缘故大部分都比普通人活的时间长,具体活多长就要看个人能力,像自己能自行修复身体的,就不知寿命具体有多长。然而像他这样永远也长不大的,在金刚狼的记忆中他是唯一一个。
永葆青春,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悲哀。
金刚狼也在感叹的同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你今年不止十五岁吧?”
荆棘笑出了声。
“我1924年出生。”
好吧,他早该想到一个十五岁的小孩不可能拥有如此成熟的心智,荆棘总是叫同伴们为孩子,也足够说明这一点,他不是没见过长寿的变种人,说起来自己也算上一个,所以听他爆出自己的真实年龄金刚狼并不惊讶。但是……
荆棘的确不像是十五岁的孩子,可他也不见得就符合自己的真实年龄。
最起码金刚狼还没听说过哪个步入暮年的老年人还热衷于玩家用机的。
在看人方面的确有几十年经验的荆棘清楚金刚狼的想法,他笑出声反问金刚狼:“我可是生理年龄以及心理年龄都在十几岁左右,洛根,要是我每年都摆出老人的姿态,那得摆多久?何况我的生活很简单,根本没有经历过什么。”
“那你长期呆在一个地方别人不会起疑吗。”
“当然会。在遇见你们之前我一直在各个城市的贫民窟周转,在那里寻找一些看起来聪明上进的孩子教导他们,三年后就离开。”荆棘的双腿恢复了,金刚狼指了指放在他一旁的行李箱,示意衣服就放在那时刻准备着。
“韦伯和蒂是我最后一年从上个城市带到下个城市的孩子。我看那时候韦伯十几岁就拖着刚出生不久的蒂,就把他带走,然后没过几年就遇到了你。”
“每年就在贫民窟之内教孩子,唯一的起伏就是别人来抢地盘儿。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六十多年,你觉得我应该像个老人吗,洛根?”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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