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强烈的人,对当时的自己心生厌恶也是正常。
‘我名字还挂在你户籍下呢洛根。’荆棘没正面回答金刚狼的问题,轻快的笑出声。
……金刚狼心中一动,他突然想到,可能不断的重温伤痛,也许并不是让荆棘学会面对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12点之后才发上来这不算数……!
还有一更差几百字呢父上催我了我手机码完一会偷偷放上来……
☆、着眼现在
归属感,荆棘缺乏的是归属感。金刚狼觉得荆棘不是一般的矛盾,一方面他爱着学校爱着贫民窟的孩子,另一方面荆棘又似乎是把自己排斥在外。
能看出来威尔逊是荆棘最喜爱的学生,但是他却在荆棘面前死去;蒂几乎是贫民窟中人见人爱的小甜心,但在她被绑架时也算是她兄长的荆棘甚至连大门都不能出。重要的人在他眼前遭遇危险他却无能为力,这么下去任谁都不敢真正的融入集体。越是这样,荆棘就越会在意这些不愉快的记忆。
他也就越来越憎恶自己的能力。
所以金刚狼觉得不断的让他想起那些事可能并不是好办法。
“你当时跟我回来,韦伯没说什么?”金刚狼用着很随意的语气开口问道,听起来就象是转移了刚刚聊天的话题而不是继续着手开导他。
过去总是会有美好的回忆,难道就一定要提及过去就自责的想逃开幺。金刚狼没说起威尔逊,因为听荆棘描述那个家伙还真会惹麻烦,他估计荆棘的记忆中可能联系到最后他死的东西不会少。
果然听到金刚狼问起韦伯,荆棘的表现要轻松的很。韦伯打头的这群孩子金刚狼也相处过,在他眼里可比威尔逊有出息。
‘我又不是被绑架。来学校对我有好处,他们也替我高兴。就是蒂……’
金刚狼看到挂在荆棘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这不意外,蒂实在是太乖巧了,连一向不喜小孩的他都觉得这个四岁大的女孩十分可爱。
“蒂不让你走?”
‘嗯,不过她听韦伯说我离开更有前途,就不哭了。’
你看,还是有很美好的记忆不是吗,干什么非得抓着那些不愉快的事不放呢。荆棘人是挺聪明,可有些时候固执的真不知道是否该说他蠢了。
“很自豪?好歹也是你养大的孩子。”荆棘认识韦伯的时候,蒂还是个婴儿。这可是真正意义上他与韦伯养的孩子,想到蒂在知道自己是荆棘的监护人后讨好自己要荆棘娶她的场景,金刚狼也是心情大好,开口揶揄荆棘:“还一心一意就想嫁给你……说,你什么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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