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苍白,手的主人正低着头,看不出情绪。
那是一个喜欢穿习惯穿明黄色夹克衫的男人,其实他并不是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他只是不愿意脱下来,就像在瓦房子里住了一辈子的老人不愿意搬到新家里去一样,何宝荣只是不愿意脱下他的外衫,又或许,他还是放不下。
“你不去看看他?”一个挺和蔼的声音低声说道,只听声音也知道那是一个温和的人。
何宝荣回过头来,眼前是一个身材很好的男人,表情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
“不用了。”何宝荣指了指那些七手八脚的抬着黎耀辉的工作人员,慢慢地别过头。
“何苦呢?你……”
何宝荣挥了挥手,他如果去看他,那么当初何必走?他现在想要放过他了,不会再反反复复地分分合合,不必再勾勒流离地害他过不了正常日子,或许再过不久,或许……或许他就会忘掉他,然后好好地活着。这个世界上从来也不缺像他自己这样的人,黎耀辉,如果可以,我放你幸福。
男人三十来岁,眉目清秀,看上去和蔼可亲,低垂地眉目却挡不住岁月留下的淡淡的哀伤。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黎耀辉去山崖寻何宝荣那天见过的便利店老板!
男人叹了口气,张了张口,终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开了。
“穆晨!”何宝荣压低了声音喊了一句,“张宛是不是又要准备去旅行了?”
被唤作穆晨的便利店老板僵了一下,背对着何宝荣点了点头。
“这一回,你还是……跟他一起去?”何宝荣皱了皱眉。
这世界太嘈杂,你爱我,我爱他,他又爱你,这种烂俗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你可以逃,却逃不了一生一世,以爱为名,他们终究要受到所谓爱情的圈固,像是个魔咒,兜兜转转地也走不脱。
穆晨觉得自己其实和那些俗人没什么区别,纵使90年代的大学不好考,纵使他一贯清高。爱情会让人变得□□裸的,因为人生下来本就是这般,根本没有区别。
他是在最轻狂的年纪认识张宛,然后一夜之间就变得卑微了。
他看了看何宝荣微微泛着苍白的脸,脸的主人已经很瘦了,染了点儿落寞的风尘,其实他和何宝荣本是一类人。
是了,何苦呢?这般委屈自己。
穆晨半晌才摇了摇头,幽幽地吐出了几个字:“不了。我恐怕要自己走了。”停了一下,慕晨颇为无奈地笑了一声,“家里父母年纪也大了,我总得找份儿差事养活他们,就不去四处乱跑了。”
其实这不过都是借口,他只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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