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意,在见到女儿确定她安好前,东方不败不想生事端。
“这客既然已经做过了,我想我该带她离开了,毕竟叨扰这么久,我心甚是不安呢。”东方不败微笑的点头。
“无事无事,此去不远处还有一个山洞,昨日已经收拾好了,两位若是想要休息,可以去那里住着,不用担心,里头的的东西都是新的,至若吃食,老奴的手艺还是过得去的。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老奴该给少爷和三位客人准备早点了。”
X的!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本座什么时候说来常住了!我是来带人走的,不是来带人住的!果然人老了连耳朵脑子都不好使了是吧是吧!你去投胎吧去投胎吧,18年后你的耳朵会好使的,真的,本座一点也不介意帮你一把啊真的!本座最好助人为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少年的身份……
嘛,果然还是原创的剧情比较舒服,教主跟着笑傲剧情走什么的,太掉价了!太难熬了!
原创的,才是教主的主场!于是,我主场了哟。
留言的,才是教主的亲信!于是,你亲信了吗?
PS:求少年的名字!!!
哦,少年你为什么是少年,因为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106
106、第 106 章 。。。
“你居然找来了!”
跳脚的白衣少年就是掳走小柔的人;等他从山洞里出来看到坐在院子里的西弗勒斯时;他忍不住跳脚了。明明他已经把东方柔身上的那些追魂香、追踪散什么的全部弄没了啊;为什么这个男人还能追上来?
想到对方连早就失传的血傀儡都知道;少年又蹭的跳了过来:“难道你给她身上下了什么新的追魂香?无色无味只有某种特定虫子能闻出来的那种?是什么虫子?你们能这么快找来,这虫子会飞吧?是什么飞虫?你管它叫什么?它长什么样子?有什么特性?怎么养活?那种追魂香是什么材料构成的?”
“想知道?”西弗勒斯认真的开口。
“嗯;好象很有意思的样子,只要你告诉我;我一定能想到法子反克的。”少年很是自信的点头。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西弗勒斯淡定的拿起杯子喝茶,偷他女儿的事情,他还没算账呢!
“少爷;这位先生,先吃点东西吧。”管家端着东西走了过来,是些很寻常的东西,白粥加包子,“不知道另外一位先生去了哪里?”
“去整理住的地方了。”西弗勒斯对这个和善的老人还是很友善的,虽然都是和善的外表,但是和邓布利多比起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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