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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我们住在一起多久了?”尾巴在身后甩啊甩
“快半年了。”
“我是谁?”三角耳立的直直的
“混蛋Sherlock Holmes。”
······
长达半小时的‘审讯’只让Sherlock得到了一个结果——John是原装货,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自己的耳朵,尾巴,以及他们明天就要结婚的事。
难得被弟弟‘呼唤’的Mycroft拄着他的小黑伞在十分钟后到达到了贝克街221B,还是得体的三件套,除了头上多了一对耳朵,和身后多了一条安静的尾巴,颜色比他弟弟的要淡一点。
“怎么了,Sherlock,是John终于受不了你,要和你分手了吗?”Mycroft假笑着看向他亲爱的弟弟。
“哼!Lestrade已经三天没回家了,你不急吗?”在他哥哥面前Sherlock整个都变得暴躁多了,不光耳朵立的直直的,尾巴上的毛都炸起来了。
“那是情趣,Sherl,你在这方面的知识实在是匮乏的令人担忧。”Mycroft摆弄着他的小黑伞,挑了挑眉。
“哈!说的好像你很精通似的!当初还不花了九个月零四天才追到Lestrade,而我只花了五个月零二十天。”Sherlock双腿交叠,坐在他的椅子上,双手合十抵着自己的下巴,一副胜利者的模样看着他的兄长。
“所以,特地叫我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John怎么了?”Mycroft不想再谈论自己的私事,就把话题转到了John身上。
Sherlock把今天发生的事略略说了一下,John不安的在椅子上扭来扭去,他觉得自己有点不舒服。
“呃,呕——”
Sherlock和Mycroft还没说几句,就看到John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冲进了洗手间。
“John,怎么了?”Sherlock也跟在后面进了洗手间。
“我,呃——”
John觉得自己胃里一整翻搅,实在难受的厉害,根本没办法回答Sherlock。紧接着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有多久,迷迷糊糊里,就感觉有人在喊他。
“John,John······”
“噢——,Sherlock,为什么我感觉这么不舒服?”
“因为你刚刚生完孩子啊,亲爱的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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