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普通的兔子,但常常能启发我,这点很神奇。有时候很固执,有时候又很好说话······”
“咳,Sherlock,你到底想说什么?”John把头往后仰。
黑色羊驼左前蹄曲起,下跪,依旧用他低沉的声音对兔子说,“你会和我结婚吗?”
John有些控制不住身体,又是喷气,又是嘶嘶的叫,把身体压低,他现在很慌乱,毕竟这可是第一次被求婚啊。虽然求婚的对象是只公羊驼,而他也是公的。黑色羊驼很清楚兔子此刻的状况。紧张,不安,就差用脚尖站立来表示警告了。
“我,我是只公兔子!”John结结巴巴的说,“你也是公的!”
“这倒不用介意,我哥哥就和一只公虎斑猫结婚了。”黑色羊驼立刻接上,“妈妈也不会在意,哦,事实上只要我不是带个人回家,她都不会在意的。”
John跺了跺脚,“人?那种两只脚的怪东西?那可太可怕了。”
“John,不要故意转移话题。”黑色羊驼按住了眼前的兔子,后者挣扎着想要逃开,“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的话,请直接拒绝我,我不会死缠烂打。”
抖了抖耳朵,John突然有点想咬东西,但眼前的情况不解决的话,他大概也没法好好吃东西了。
“我,我,小兔子,······”
“John别紧张,其实我们可以试一试,期间你只要发现不喜欢我的话,我们就停止好吗?”黑色羊驼在他耳边轻轻的说,“我不会强迫你的,和之前的生活一样,只是,我们可以一点点的改变,像是把窝挪到一起之类的。”
等到John发现自己被欺骗的时候,他们已经领养了两只小兔子和一只小羊驼了。而此时的Sherlock也不再掩饰他和毛发一样黑的内在了,从把窝挪到一起,到睡在一个窝里,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有时候,突击是种好办法,尤其是对那种温吞吞,又死活不承认的家伙!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啊,真心痛苦
第26章 Chapter 26
如果让John列举几点关于他的室友的恶习的话,那绝对会超过12英寸长,还不包括那些他还没来得及发现,换而言之他的室友还有没能暴露出来的缺点。毕竟,他们还只是一起住了没多久。
Sherlock Holmes绝对是John见过的最不合群的家伙,对于社交完全不感兴趣,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总是我行我素。但如果说他有社交障碍的话,那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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