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但他的梦想也还没有完全实现。当上街调戏良家妇女,在这个梦想要实现的时候,程咬金带着他的大砍刀,咧着嘴杀出来了!
还能怎么样,他只能无奈一笑,吐槽下。出来的还真不是时候,因为那天他正好十六岁,成人的年龄呢!多少花姑娘等着他去调戏啊!可惜他失去了资本。
神域家族败了,在战争不断、纷争不断的年代,就算是一个百年老族败了,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让他败的,不是战争,是杀戮。来自与妖的杀戮,单方面的杀戮,压倒性的胜利!
整个家族,除了神無,竟然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杀他们的是妖、人果然是没有办法反抗妖的!除了救神無的山贼。那个时候的山贼,在神無面前是带光的!
因为这个,他现在的梦想改了!如果不能追求美色的话,现在就来追求金钱吧!人总要不能活在过去,总要找些事做!他要做的事劫富济贫!劫的是富,贫的是自己。
只是,不是说好不学无术的吗,所以他功夫不济。他一般都不动手!他是军师……虽然也算是七尺男儿,无奈光一副空架子,于是乎仗着还算灵光的脑袋,在山贼团体里也算是有了一席之地,总算是没有丢人丢到姥姥家。
神無长的模样清秀,像一秀才,但是满口一个大爷的,反而少了分文雅,多了些痞气。越是这样呢,在山寨越是招人喜欢。这不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山寨里面那是,上至山寨夫人下至扫地大婶,是无一例外的喜欢神無。因为他油腔滑调,讨人喜欢。有人说,一般招女人喜欢一般不招男人喜欢,神無是例外,在男人面前那也是混的有模有样!为什么?因为人家仗义而且聪明!
这一群大老粗山贼怎么可能斗得过他,不过几个月和山寨上下那是称兄道弟了,神無想要一个人喜欢他很容易,他自己也恨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就那么招人喜欢啊,哈哈,纯属自恋。他知道什么事都是有理由有原因的。
招人喜欢,真正的原因很简单!讨好别人其实就是在讨好自己,对症下药方可取胜。这是神無做人的道理,也是他的行事之道,更是对付人最好的方法。
靠着这一条,他那军师饭碗,算是稳稳当当的就拿下了,天天那是光吃饭不动手,果然是美差事。但是他唯一不能理解的就是,自己的脑袋,有时候聪明到自己都害怕。而且自己太过于理智,而少了分人情。这是便宜爹说的。
母亲死的那一天,他没有过多的伤心,而是为了计划着进入神域家族的自己摆放的位置。他的宠物死了,他想的不是他以后不能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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