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就又喘了几口气,然后托了托背上的人,接着往前一步步地走,所以也没有看到那人凝视的双眼。
小姑娘的家很简陋,除了四根木柱子就是一个稻草盖子,里面一个漆黑黑的小锅冒着热气,将三爷放到唯一的草席子上,她就去忙活汤了。
终于进食的老爷子此时却一改常态,没有畜生地全吃了,只是足够到维持自己的生命就停止了,因为剩下的汤也真是不多了,估计小女娃还没吃,他还没没脸皮到这种地步。
莫名其妙地,女娃和青年的同居生活就开始了。
用了三年时间才终于如同常人一般活动的三爷,在始终搜寻不到章鱼烧的行迹后,带着女娃离开了雪山,进入到世俗的生活中。适逢阿伽门农集合希腊群雄征伐特洛伊,吃了三年汤的老爷子,咂摸着想念已久的肉味,也报名参加了。
虽然没了功力,肉体凡胎的三爷绝对一个响当当的汉子,参军后不久,由于骁勇善战、悍不畏死就被智者俄底修斯发现,推荐当了阿伽门农的警卫队队长,老爷子对守候一个满嘴大胡子的家伙没啥感觉,但看到队长的伙食后,甚是爱上了这个职位,香香的烤羊腿,烈烈的好酒,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对此,他家的妮可是眉开眼笑,这个小女娃也是个爱酒的酒鬼。
“所以说,赫尔斯你要更加努力,争取把阿伽门农踹了,咱们当国王。”
“嗯。”
老头子显然也不是很喜欢大胡子上司,他其实对这场战争都有种鄙视,想他的儿郎们战斗是为了家国的自由,是为了男儿的热血,还真他妈的没听说过为了一个红杏出墙的女人发动几国战争的,一个词,憋屈。
“赫尔斯,到我这里来吧,阿伽门农的警卫队太过屈才了。”
阿喀琉斯是河神涅柔斯之女的后代,嗜战、勇猛,最是看不起刚愎自用的阿伽门农,几次见到三爷在战场上的表现后,不禁起了赞赏之意,对于合自己胃口的勇士,他一向都是很爱惜。
这堆打仗的人了,老爷子还是比较另眼相看这小子的,不过并没有答应他跳槽,他自己在这里还是有些打算的,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男人要想出人头地、称王称皇,战场是最好不过的地方,而集权于一身的阿伽门农是他最好的跳板。
阿伽门农很快发现了赫尔斯的好处了,作为自己的警卫队,他所有的战利品和荣誉都是统归自己支配的,作战十几场而从不败绩,阿伽门农的名字越来越具有威慑力,能教导出这么强大的警卫的领袖,肯定是更加强大的,由于这样一种莫名其妙的逻辑,赫尔斯的大部分战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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