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个礼拜了啊!活见鬼,真是活见鬼了!”
我看着面前这四十冒头的精干刑警纠结不已的样子,心中又泛起一股苦涩,“说不定真的是见鬼了”这种话,最后怎么都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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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这里,可以算告一段落。
奇怪的是,之前无论如何没办法查清的身份问题,不知怎么又明朗了起来。据说白景皓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户籍档案一查还真属实:他真名就叫“白景皓”,家住在长春旁边的一个县城,六岁丧母,父亲名叫“白启纹”,是外交官,在乌兹别克斯坦领事馆驻外,一年只有元旦时才回来一次。孩子原本是叔叔婶婶带着,暑假从家偷跑出来,闹出这么一件事。
被害人死于六年前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检察院。保存一具尸体六年,然后拿出来吓唬人,当然就算不上谋杀了。白景皓的行为勉强可以构成不当处理尸体罪,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杀人、放火、投毒等八种重大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当处理尸体罪不在其列。民事方面张淑芳只说李伟的尸体早在六年前已经火化了,根本不相信这次的尸体就是李伟,自然也不打算起诉白景皓。
其实这事还有很多解释不了的地方,比如偷了何家房子住在那里六年的到底是谁、李桂梅一年间所见的白氏父子又是谁、白景皓怎么会有李伟的血液等等,还有最主要的,究竟是谁杀了李伟。不过事情太过诡异,公安和检察院都有些犯忌讳,不想再深究下去。因为白启纹案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只能做撤销案件处理,程序走了三四天,然后放人了事。
事情就这么没着没落地结束了。
师父知道了这件事是我查出来的,对我大加赞赏,说什么“名师出高徒”之类的,还不断撺掇我毕业之后就考市检的公务员继续跟着他干。我连连推辞,心想这样劳心劳力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天塌下来交给个高的顶着,我还是安安分分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就好。
因为腿瘸了走路不方便,我的实习只好到此为止。原本计划做12周,结果只做了6周半。刨除掉最后这起诡异的案子,总体来说实习还是一段很有趣的体验。师父体谅我,直接给我签了12周的实习鉴定,好歹简历上好看一点,毕业实习也算一起搞定了。
我在家养了三个多礼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索性连刷牙洗脸常常都省了去。网线拔了,手机只有早上开机一小时回回短信,整天埋在司考的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