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的感觉在里面!
秦守突然发出类似咏叹调似的感叹:“太漂亮了不是么?”
像是一个少年一样上前去告白,凭借着那股谁都看得到来的对于周防尊的特殊感情,很轻易的就进入了这个名叫吠舞罗的组织,属于赤王的组织。
像是火焰的颜色一般,这个组织人热情,诚至,但是却又火爆,冲动,秦守刚进赤组时,达摩斯之剑火焰灼灼。
周防尊并不是本城的,而是属于路经此地,吠舞罗在某处意义上也是不良青年团,在这里和小混混发生冲突,就被引来见秦守这个据说是当地小混混中据说最凶猛的混混,不过明显让他们失望了,找到多年想到的目标,秦守连犹预都没有,就扔下了这个城市。
秦守选择对伏见的说词是,要和尊先生走,高中也不要再念了,活似一个目睹了人生偶象,而要抛家弃子的负心汉,伏见小同学也纠结了一会,居然也选择和秦守同样离开。只能说伏见小少年实在是被秦守这厮迷花了眼睛,以他的学习成绩,完全可以进入一流学校,以后上一流大学,成为一流的人参淫家啊!
何必去当一个街头小混混呢!还是不受小混混喜欢的街头小混混。
伏见在吠舞罗,混得并不多舒心如意,有着秦守的某种原因。
秦守如愿的加入了吠舞罗,并且在最初与几个人打了几架之后,溶入这个组织就更好了,这个不良青年的集团,仿佛天生合适秦守给自己的设定,进入吠舞罗后,秦守只是更好的发挥了这个人物的设定而已。但是伏见却似乎对于这中太过热情的组织很不适应,从来只是躲于一角,默默的看着秦守与众人的互动,似乎荡漾的语调都安静了不少。
连秦守上辈子最后的救世主小徒弟都知道的道理,要装成同类才能容于一个团体,伏见居然做不到,这种意义上,伏见就输给了秦守,注定他只能是痴汉变态,而不是一个人渣。
其实凭借赤组人的认真,那怕是沉默而不善言词的人,也是能有很多朋友的,毕竟还是有着多多良与出云这种热心的人。但是伏见却除去秦守外,并且其他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还得多亏秦守的‘照顾’呢!
秦守的渣心理十分的好理解,不想让别人的热情污染
了伏见!
一种病态而扭曲的审美观,秦守的恶趣味深深的影响了正常的人生价值,被秦守视为己物的伏见在秦守的认知中还没有完全长好,还需要更多的养份才能达到更美好的状态,而这些美好,是与赤组相反的东西。
毕竟是由周防尊自己带回来的两个人,那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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