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为什么要特意带走一个箱子呢?”
“她有可能定好酒店,放在里面了?”约翰显然不了解女人,所以他说了这句话。
“不,她没去酒店,看她的头发就知道了。”而比约翰更了解女人的夏洛克立刻反驳:“口红和鞋都是一样的颜色,就可以看出她是个很在意自己容貌的女人。所以她不可能离开酒店,如果头发还那么乱……”
夏洛克又在自己的话里找到了线索,同时也很满意自己的这个新室友。因为他的话让自己思考反驳,然后从中找到了想要找到的线索,这一点可比自己的老朋友骷髅头做得好多了。
“夏洛克,怎么了?”雷斯垂德没看出夏洛克对约翰的感激之情,只看到他好像疯了一样的不停走动。
“连环杀手总是很难对付,必须等着他们自己犯错。”夏洛克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而雷斯垂德显而易见的很不满意夏洛克的守株待兔,大声说道:“但我们不能干等着。”
“不用再等了。”夏洛克高兴的说:“看看她,好好看,总算是找到错误了。”夏洛克一边说一边走下楼梯:“调查卡迪夫那边,去找詹妮弗·威尔森的家人和朋友,去找瑞秋。”
“当然了,好的。”雷斯垂德还是捉不到夏洛克脑海中的重点,所以无法和他同步思考。“但到底是什么错?”
“粉色!”夏洛克来到一楼,然后冲了出去。
“该死的!”雷斯垂德措败的大喊。
“是的,粉色。”约翰听明白了夏洛克的意思,看到满脸困扰的雷斯垂德,便把自己猜测到的告诉对方。“对方是开车把当时还活着的受害者送到这里,但是却把旅行箱给忘在了车里了。为了掩人耳目,凶手不会把旅行箱带回去,只有可能把它给扔掉。死者全身的粉红色,为了配合衣服口红和高跟鞋,那么她所挑选的旅行箱应该也是粉红色的。”
“……你是夏洛克的朋友?”雷斯垂德脸上的措败感更重了。
“不,我们是室友。”约翰说,他还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么心情跟夏洛克成为朋友。
“好吧,不管你们是朋友、室友还是□□。”雷斯垂德说:“总之就是人与类聚,物与群分,都是用来衬托别人是个不动脑子的笨蛋的混蛋。”
“……”约翰
“抱歉。”雷斯垂德企图挽回自己刚才的失礼:“我被那个傲慢的小子给气坏了,不小心把你给迁怒了,很抱歉。”
“不,这没什么,因为这是人之常情。”约翰说:“我也觉得你不怎么聪明。”
然后,约翰下了楼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