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防碍约翰透过她的表相,看出来对方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
多年查案带来的直觉告诉约翰,这个女人应该是他的故乡,中国的人,但是直觉也告诉他,这个女人有点不寻常。
不过,他并不能把这个女人观察得更久一点,一切都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这个陌生的女人真的跟这件案子有关的话,相信他肯定能再次见到她的。
于是,约翰进了计程车,让司机载着他到达苏格兰场。
来到了苏格兰场,约翰听着迪莫克不停的抱怨着夏洛克是个傲慢自大的家伙,并且忍受着对方看着自己时那隐隐含着惊讶和崇拜,所以一直将他当成一件稀罕的生物看个不停的冒犯眼神,从迪莫克的手里接过了布莱恩的笔记本。
“这就是你要的东西,那个记者的笔记本。”
约翰接过那本笔记本,然后打开,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机票,始发地是中国的大连,而终点则是伦敦。然后他又翻看了布莱恩最近的行程,发现他在从中国大连回来的这一天,去了一趟中国街。
中国街里,几乎都是黑发黑眼黄发肤的中国人,只有零星的几个美国,甚至是其他国家的人。
约翰自从重生之后,接触的都是些金发碧眼,红发蓝眼的家伙们,这一回见到了熟悉的家乡来的人,总感觉到一种归属感。
看着那些应用在招牌上的,属于中国的简笔字,约翰觉得有点陌生,但在这种陌生中又能让他找到令人熟悉的一点,总觉得有点……安慰。
不过,约翰是个重视自己的工作的人,在他为了自己可能在现代已经面目全非的家乡而恍惚过一阵之后,又重新的打起了精神,翻看起布莱恩的笔记本,同时也在观察这本笔记本上记载的那间杂货店到底在那里。
然后他发现了跟着艾迪凡库的线索,来到中国街的夏洛克。
原来夏洛克发现艾迪被杀前是刚刚才从中国的大连回来伦敦,然后艾迪的漂亮的女助理告诉夏洛克,他回到银行之后出去时,是带着一件很重的东西出去的,而且似乎是去的西区。
夏洛克从汽车的发票以及餐馆的发票发现了艾迪很可能去了唐人街,所以拦了辆计程车来到了这里。
夏洛克看到了约翰,但他并没有问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只是语速很快的跟他说:“艾迪凡库被害的当天带着一个包裹来到这个地方,不管当时箱子里藏了什么,我都已经通过信用卡账单,收据等票据提供的信息知道了,他从中国回来后来到了这里,就在这条街上,就在这附近,但我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我想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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