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部分的案子都十分的无聊,可是约翰却很喜欢这样的案子。
毕竟约翰虽然喜欢查案;但是他同样也享受这种没有案件的日子,因为这样的日子会让他有一种这个世界很祥和的错觉。
可是即使只是错觉,也能让人觉得高兴起来。
而这些无聊的案子,甚至不需要约翰的帮忙,夏洛克自己就能轻易的把它们给解决掉,所以约翰有时候总觉得自己有些无所事事了。
重生的这些日子以来,约翰一直是跟着夏洛克在外面的餐馆吃饭,又或者是吃赫德森太太亲手烹饪的美食,但约翰觉得,自己虽然有夏洛克给的一份工资养活自己,可是谁知道自己以后会有什么遭遇了?
如果在某一天,自己不再是夏洛克的助手,但是他又不是真正的约翰华生,虽然有他行医时的经验可以参考,但他到底没有试过,而且现在找工作实在是件很难的事情,所以约翰就要为自己打算,尽量的存钱。
约翰觉得在外面吃东西怎么也不会比买了肉菜回家自己煮更划算,所以他决定,趁着这段时间有空,是时候要学习一下厨艺了。
在前世时,裴东来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寺少卿,可是他有太后的疼爱,赐下了很多的奴仆,出入有人服侍,饭菜衣物从来不用自己操心,今生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普通人,约翰自然有些兴致勃勃的学习起做菜来了。
约翰要学习的,当然是中国菜。
约翰为了学做菜,特意的用自己的手提电脑查了资料,明白了中国菜分为十大菜系,但是依照他的口味和夏洛克喜欢吃的东西,约翰选择了粤菜为参考,然后从最简单的开始学起。
约翰选择了几个菜谱,然后按照菜谱上标明的材料和调料到超市去买了回来。
约翰首先挑战的是玉米蜜枣排骨汤,他把材料洗干净切好,然后跟着调料一起放到了特意从超市买回来的砂锅煲里,用武火慢炖。然后,他又开始挑战起姜汁炒芥兰片、椒盐猪排和煎芙蓉蛋。
约翰想试做的菜有很多种,可是家里只有他和夏洛克,煮太多的菜的话一顿吃不完,最后也只能浪费而已,所以他很理智的挑选了这几道菜,而更多的他打算以后再开始学。
很难得的是,虽然是第一次做菜,但看起来还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