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从桌子往上够住了没有吊顶的房梁,一边拿匕【百度】首割了掌放血。盲犬就顺着他的血一点一点地往外走。他从房梁上爬出了房门,跳到走廊上撒腿就跑,到了楼梯口便护住手不再让血滴落,于是我才会看到血迹从楼梯拐角消失的情景。
我从里间找到了破伤风针,很淡定地剪开了胖子的裤子。一股辣意迎面扑来,我的眼睛瞬间被呼上了泪:“怎么这么呛,你不是被辣椒腌得尿裤子了吧。”
“他娘的,我要是被阉了用哪儿尿啊!还不是他妈怪你。”
我也觉得这事得怪我,赶紧给他打了针,我知道破伤风和抗生素不一样,打起来特别疼,胖子和杀猪似地叫了几嗓子,转过头来特别虚弱地看了看自己的屁股:
“我如果能吃自己,那么一定是一道非常可口的菜。”
“然后你会死于消化不良。”我看了看他腰上油腻的肥膘“或者地沟油。”
我们在卫生所打电话叫了司机过来,在等着的两小时中村里的人陆续回来了,村里的医生——也是我叔叔辈儿的一个远亲,看见我和胖子坐在那里很是惊讶,也不知道是在惊讶我们怎么伤成这样还是惊讶我们怎么还没死。
没一会儿几个老人也都赶了过来,问长问短的,连连地说昨天才借了二叔的黑背回来看东西,这些狗怎么会跑出来,言下之意是小满哥把那些盲犬招过来的。我笑了笑,没应声,他们便又解释道今天是吴至忠的追悼会,他们看我昨天喝了那么多,不好意思把我叫起来,就全村人一起去了城里。
我看了一眼跟过来的几个小伙子,年轻人到底绷不住脸色,汗都下来了,我又看到那个吴至忠的弟弟,叫什么吴至信的老头一直撇着嘴,心下了然,便笑着对另外几个老头说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也就准备回去了。
“急什么啊,再住两天呗。”
“诶——哟——”胖子带着颤音哼哼了一声。我耸耸肩,指了指胖子:
“我朋友伤得不轻,还是回去疗养比较好。”
我们坐在回程的面包车上,胖子一个人占了一排后座,我坐在前面,从后视镜里看着我的家乡,心里忽然有种特别古怪的矫情——到底什么人才会像我一样,渴望逃离故乡?
闷油瓶呢?他愿意背负他的家族吗?
那可是故乡啊。我告诉自己。但对于我们,那是最危险的地方。
手机震了震,而我忽然非常抗拒去看那条短信,直到我发现屏幕上是小花的名字。
我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便冲司机说:“去机场。”
“东家要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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