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者锁文并将所盈利的部分双倍赔偿给原作者。同时网站的合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相违背,作者是作品的创造者,有权利决定自己文章的内容,网站不应该因为己方的利益问题,强制逼迫作者修改文章,侵犯作者权益,这条规定无效,同时判定了解约成功。
其实像这样修文的条例在网文这一块儿早就成为了一种潜规则,但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在法庭上提出来。这一次官司,不仅仅是反抄袭,倒是连带着维护了网文合约面前作者自身的权利。
倒是比起之前那一次,更加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毕竟被抄袭的作者,在网文的这一块儿里面,还只是占一少部分的。大部分的都是普通的原创作者。
网文作者势弱,而可以选择的网站就那么几个,最多也就是矮子里面拔高个儿,选一个稍微没那么坑的平台,大家有时候都自嘲签约就算是签了卖身契。
即使有被这样那样坑了的,大部分人对于法律条条框框的细则并没有那么了解,只以为是自己没按合约来,只能自认倒霉熬到合同期满,却不知道从一开始有些条款就是不成立的,被网站摆了一道也不清楚。
这一场官司让好多网文写手一直以来的不满都爆发了,有的人被网站的不透明政策不知不觉就坑了大部分收益的,有的人是被网站拖欠了几年的稿费不给,有的人是被骗子工作室的人骗走了稿子的,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现在大家就跟突然找到了方向和目标似的,一拥而上过来咨询解决维权的办法,虽然有些事情因为时隔太久或是无法联系道人已经很难维权了,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认为不能继续这样任人鱼rou,便成立了相应的网络协会作者论坛,专用于作者维权一类事宜。
她们家的工作室,也就这么莫名其妙从反抄袭的援助机构,变相又成了一个网文作者联盟背后强有力的法律支援。
好在工作室的律师是负责知识产权这一块的,而且其实大大小小的网站总共也就一二十个,那些合同基本都是大同小异,应付起来倒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因为那段时间闹得很大,她们工作室的名字还很神奇地上过一次话题榜。甚至还被几个新媒体的官博点名表扬了一番,可谓是十分的受宠若惊了。
只不过那些天阮梦估计正在剧组忙着收尾的工作,倒是没有来得及关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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