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感到无力,却仍庆幸自己来了。
带着两个小孩上路到底有些不方便,既然去哪都一样,索性便在瑰城定居了下来。后来李寻欢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在瑰城开客栈总归不是个坏选择,索性便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今孙小红长到了十五岁,俨然已经是整个客栈的主心骨。自从她将客栈从李寻欢手中全盘接手后,整个客栈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孙姑娘觉得自己很可怜,大好年华,全花在了伺候两个男人身上。李寻欢十年如一日,每天只知道喝酒刻木头,而傅红雪则是更过分,成天只知道练刀。
安静平稳的日子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江湖中精彩的故事也发生了不少。瑰城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却到底不是江湖争斗的主战场,这些年能传得瑰城举城皆知的事,无一不是难得一现的江湖大事。
这日夕阳西下,李寻欢坐在靠门口的桌子前。
一抹斜阳,照在他的衣角上。他面容沉静,垂眸,目光却并不落在手中的木头上,显然他现在在雕刻的东西,早已经烂熟于心。
两个江湖客走进了客栈,一边叫小二,一边说着现在江湖上最轰动的一件事。这件事在李寻欢的客栈内,今天就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七八遍,几乎每一个混江湖或者混过江湖的人,嘴巴都没放过这件事。
“魔教真是够明目张胆的,居然发出挑战,想要战尽兵器谱上的英雄……”
“听说嵩阳铁剑已经决定要迎战了,温侯银戟也同意了,这下真的不得了了!”
“魔教人人得而诛之,天下英豪难道会怕?就是不知道,那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小李飞刀会不会出世?”
“当真有小李飞刀?也不知道百晓生怎么会把这个排在第二,要是这回能见一见就好了……”
酒菜上了,孙小红招呼了客人,然后蹭到了李寻欢身边,语气兴奋:“这回好像真出大事了,我大伯和三叔可都叫我回去呢。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孙家乃是武林世家,这次多半要被涉及,让孙小红回去也在情理之中。
李寻欢没说话,他放下刀,慢慢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孙小红低头看他手中的木头,“咦”了一声:“大美人啊?我没这么漂亮吧?是谁啊?没道理我不知道呀。”
李寻欢笑了笑,看都不看一眼,指尖微微用力,木像裂了。
孙小红大呼可惜,李寻欢却是淡淡道:“刻的不像,罢了。”
他心中苦笑,像又怎么样?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者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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