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泥心中大喜,原以为大巫师要考虑很久,竟然这么快就答应了。
他急忙躬身一礼,“是,那我先去准备了,尽早出发。”
说完,正想带着那个族人离开,身后却再次传来嘶哑低幽的声音,“把这人留下吧,我这新药得试一试了。”
“族长!饶命啊!”那族人惊恐尖叫一声,身体就如面条般软了下来。
陶泥此时哪还有心思顾及他,回身一点头,急匆匆离开了。
“来,把我煮的这罐药喝了吧。”
如同地狱催命符般的声音幽幽响起。
第134章 前兆
陶泥快步回到议事厅, 一项项命令发布下去。
“打磨石刀、石斧。”
“打猎的陶一小队、陶水小队,烧陶的陶东小队, 和泥的陶业小队,对,还有今年准备加入打猎小队的那些新人, 全都准备起来,放下手上的陶,我们部落要去攻打炎族了。”
“陶红, 你带上两人,快去飞鹰部落和骨茅部落传递消息,让他们准备准备,一起去攻打炎族, 打下来的食物和女人分他们一半。”
整个有陶部落陷入了疯狂中, 打磨石器和木茅,烤制rou块放入随身皮袋, 抢夺兽皮裹在身上保暖。
队伍尚未出发,已出现了打斗和死人。
陶泥和大巫师都未出面阻止, 他们认为,这就是培养血性, 只有被血性刺激过的勇士才是真正的勇士,而有陶部落不需要软蛋。
七天后, 有陶部落的二百人大军出发了,朝简华所在的炎族行去,三日后, 又汇合了飞鹰部落的一百人和骨茅部落的一百人,总共四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行走在萧瑟衰败的山林旷野间。
***
纯半靠着干草堆,腿上搭着兽皮褥子,柔柔地笑,看着几个女人争相看她的小娃娃。
大巫不许她下炕,说要坐月子,起码要在炕上躺够二十天,就是手指加上脚指的数,现在才过了十天,她就觉得她整个人都要长出蘑菇来了。
简华抱着小娃娃,越看越欢喜,小家伙已褪去刚出生时的通红,白白嫩嫩,一双眼睛乌溜溜的,格外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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