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室,暖暖的冲我微笑,“坐享其成的Sherlock Holmes,什麽时候你才能学会收拾餐桌?”他抱著两个装满了食材的纸袋放在餐桌上,开始把食物分门别类。
我意识到他二婚时离开了我两年,我过的是多麽的落寞和可怜,那两年来,我多少次像这样坐在沙发里幻想著他在餐桌前蠢蠢忙碌的身影。
John将手臂一摊,问我:“准备好了吗?”
我表示可以了,然後从沙发里站起来,扣上我的西装纽扣,再穿上外套,和他一起走下楼梯,无论我走多快,他都能做到和我并肩而走。
John的小男孩坐在他肩上,抱著他父亲可靠忠诚又蠢笨的脑袋,小鬼抓著他的头发,笑的咯咯作响,我斜著眼睛,和那一岁半的小鬼正面对视,那蓝色的眼珠子和John长得一模一样,那虹膜平整无暇,纯真烂漫,没有一丝缺陷。
而John的长女则握著他的手指头,站在我身前,仰起头,一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将我观望。
John耐心的带他们逛儿童商店,我们的行程里还包括游乐场,我不禁皱起了眉,但我还是忍住了发作,人类总要耗费时间陪伴在冒著鼻涕泡的小鬼头身边,我实在是想开溜,去实验室里搅一搅福尔马林里头的肾脏,可我答应了John,让这两个小鬼尽兴玩乐过後,我们要去扫墓。
在餐厅时有人认出了我,这可不太好,我喜欢被注视但我不喜欢被围观,我应该戴上眼镜,再粘上一撮假胡子装扮成一个颓废的中年胖子。
可John嘲笑了我这个想法,“我才不要和一个中年胖子面对面的坐在餐厅里约会。”
我微笑了一下。
我和John对坐在餐桌两边,John把他一岁半的小孩往我怀里一塞,抱歉的说,“我得带Sherly去一趟洗手间,你好好看著Johnny!别掉地上去了!不然我敲碎你脑袋!”
我无奈的捧著这个还没断奶的小鬼头,他身上都是纸尿片和奶粉的味道,四肢像果冻一样软绵绵的,只稍一拧就断了,我把他放在大腿上,用手臂护著他不许他乱滚,我的表情像博物馆里的骑士雕塑,僵坐在餐厅的窗前,人们走过来走过去时,都不禁好奇的看我一眼,然後蠢兮兮的窃笑。
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