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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想开后宫什么的,给我一个小房子再来个好男人……不,现在是好女人,让我平安庸碌地过完这辈子就好。可惜在那一刻我就知道这愿望只是个奢望。
不过……他现在应该不认识我吧。即使他就是那个BOSS,现在应该也只是个15岁的少年。后退一万步,我又没招他惹他,干什么来找我麻烦。
恩,不要害怕,吉尔。
正想问他干什么拿走我的零食单,他伸出手来摆弄着我的额发,这类似挑逗的行为让我涨红了脸随时准备给他来个断子绝孙腿让他彻底下半辈子废掉。
混蛋,老子可是个男人,你这动作什么意思?!
“嘛,这么一看,果然很像啊。”他在我行动之前闲闲地开口,声音天真而甜腻。
他乡遇故知
窗外的浮云挡住了阳光,木质窗框简单而漂亮。小店的装修很简单,白色的塑料桌椅,安安静静的透着温馨的感觉。
我是很喜欢这种气氛的,如果在闲时呆在这里赖上个一下午也是很美好的,最好再来杯奶茶捧在手里,冒着些热气模糊了眼睛。
少年白色头发白色皮肤白色衬衫白色长裤,身上一溜儿白,唯有眼睛是紫色的,妖艳得瞎了人的眼睛。他此时在笑,很高兴的样子。
他的话让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本来就够奇怪的话再结合时间地点人物,最后出来一个猜想。我抓住他的手,无比认真地问道:
“你是谁?”
少年笑的更加开心。
“白兰,白兰·杰索。不过你问什么时候的?”
……果然,我如释负重。
“我叫吉尔菲戈尔,同乡。”
看来这个世界偶尔也会让我洗具一次,杯具和餐具摆了满桌子,我终于在一个小角落里发现了一个洗具。这兴奋不言而喻,我握着他的手,不由热泪盈眶。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幸事之一,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关键是还群魔乱舞,突然看见比自己高了几个等级的老乡,快乐的程度众所周知。
现在的杰索还是个很小的家族,但是有剧情线牵着未来一片光明。现在的白兰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比我还要小一点,况且只是个壳儿。真六吊花也没有着落,独自一人撑起一个家族是很辛苦的。好不容易挨到剧情开始那一年,把所有工作都推给下属欢欢乐乐的来看笑话顺便把自己的外挂开了。唯一在意料之外的是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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