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去让和你一起行动的伙伴喝下这个再出发。”
菲利斯恍然大悟,愤怒地叫道,“你想那我们当诱饵,让阿图尔的血族吸了我们的血后动弹不得?”
“放心,银的含量对于你们自身来说不会造成危害,不过对于血族却是接近致命的。而且如果你们能在被咬前杀死对方不是更好,若不能杀死对方,那么最后被咬死的也是你们血猎。拉个血族垫背不是很划算?”Voldemort毫无感情地勾起唇,红眸里闪过嗜|虐的光镍,“恐怕那些血族吸了你们一口血后就无法动弹了,所以你们还可以捡回一条命。如何?”
想了一下,菲利斯实在找不出可以反驳Voldemort的证据,而他们的确迫切需要肃清阿图尔这个血腥残暴的家族。
“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血注入红酒?”菲利斯疑惑道。
Voldemort 优雅地抿起唇角,“那是一丁点儿诱饵。我的血很美味,让阿图尔那群恶狼猎豹们情不自禁地吸你们的血。”
菲利斯一阵恶寒,血这东西哪有美味一说,又腥又臭的,这只血族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菲利斯不知道的是,对于血族来说,龙玦的血液的确是比玉露琼浆还要美味的东西。就连阿罗在吸食了一口后都有一瞬间的陶醉。
“好了,既然合作达成你也可以回去了。”Voldemort毫不客气地赶人。
菲利斯苦笑了一下,看着伤痕满布的自己,“你认为我这样子能活着走回去吗?”
Voldemort轻蔑地撇了菲利斯一眼,“这个很简单。”说罢他挥了挥手指,几个治愈咒脱口而出,不一会儿菲利斯身上的伤口竟然奇迹般愈合了。
菲利斯惊讶地瞪大了双目张大了嘴,他不知道的是,他身上这些物理性的伤口,再Voldemort眼里简直就算不上是伤。只有魔咒造成的伤害,才是让巫师医疗官最头疼的。
菲利斯试着从地上站起来,果然浑身一阵舒畅,他动了动手脚发现力量全回来了。菲利斯看向Voldemort,“救命之恩日后我定会回报。请问,你需要我们血猎何时行动?”
Voldemort看向窗外,几丝金色的阳光透过密实的窗帘的缝隙透了进来,“在太阳快要落山之前。那个时候阿图尔的血族们还会受到阳光的影响。而我们,则会在最后一丝阳光消失的时候出现。”
“那、好吧。”菲利斯拿起红酒,说道,“我先离开了。”说罢,菲利斯握上门把打算走出房间。
“等等。”Voldem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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