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但这孩子身上有股叫人无法放弃他的感觉,这对夫妇终究是没能狠下心来。
在他昏过去之后,他们便将他带回了草原。
每日安静的望着天,唯一能享受的只有离群的孤寂,这样的生活虽说无趣,但对于幼小的孩童来说,却已是天大的恩赐,毕竟没有饿死街头,毕竟还能呼吸。
逐水草而居的民族,注定了不能安分过活,于是部落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用鲜血来完成水草牛羊的交接和权力的更替。大的部落得以继续生存,而小的部落便消失在渐渐枯黄的草丛中,白骨也终将化为乌有。
养父母在马背上疯狂的上下颠簸,整个部落的人都在发疯的奔逃。能战的男人们都已死去,而剩下的人则肩负着将整个部落的生命延续下去的责任。
孩子和老人是最先丧命的人,屠刀之下,人的血没有区别。只是这个时刻,谁也没有余力去激昂的控诉人性的丑陋与自私。
他看着养父母翻上马背前夹起了大儿子和幼子,狠抽马臀,一路绝尘而去。
他们还记得自己的儿子,比起那些将亲生子女践踏在马蹄下的人来说,不知好了多少,他安静的想着。
马蹄在黑暗的夜里掀起了大片的尘埃,而他们的身影与这尘埃一同散去,不再回来。
沉重的刀在空气中舞动,带起了呼呼的风声,仿如将一切阻碍都劈开,刀身的血液四散,淋漓了这小小孩子满身,鲜血在黑夜里也是鲜红夺目,如同地狱中盛开的红莲,刹那间夺走了杀戮者的心神。
下一个瞬间,刀已劈至,避无可避。
他一动不动,凝视着眉间刀锋,睫毛在风中微颤。
刀重重砸落在泥土里,翻起了一大片的草皮,土腥味瞬间弥漫。
持刀的人猛然醒觉,眼前,早已空无一人。
草原上的夜,格外静谧,没有中原夜晚纸醉金迷的繁华,只有天上挂起的银白星河,和地上微有腥涩的青草泥土香,虽然今夜,鲜血的味道已将这一切掩去。
他仰望着眼前奇怪的类人生物,到底没能抑制住属于孩子的好奇心。
“你不是人?”
“何出此问。”
“你头上有两只角,我们都没有。”
一头红发的魔低头,看着眼前的小孩子,皱了皱眉头,道:“为何你才是个稚龄小童,如此这般,本座岂非白来一趟?”
并不等玄霄回答,红发的魔又开始喃喃自语:“本座不过是想求得一个能有资格与本座痛快一战的对手,怎就如此困难?!好容易有了感应寻来此
处,居然让本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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