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一件变了位置的西装外套和一条多敞了几厘米的门缝中读出这么长的一条口信——他肯定读的出来。
是的,必须得谈谈,越快越好。John毫不怀疑Sherlock是否会失常,但极度怀疑自己再这么下去——似乎做什么都不对,什么都不做也不对——就会马上连怎么走路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洗完了,下来谈吧。SH”
果不其然十分钟后John的手机提示有新短信,老样子,不怎么客气的祈使句。
John的气已经消了——本来也不知道是在生什么气——见讯再次走下楼,发现室友依然不在客厅里,迟疑地看了眼虚掩的卧室门,觉得那可真不是什么适合谈事情的好地方。
“别看了,进来。SH”
手机又叮地响了一声,John全然懒得探究Sherlock怎么知道自己在盯着门看——他早习惯了,看吧,手机都随身带着呢。
John象征性地敲了敲门便走进卧室,一眼望去景色相当怡人——怡人的意思是指Sherlock穿得挺得体,一袭灰色的丝绸睡袍,裹得严严实实地靠在床头,腿上甚至还盖了一层丝绸薄被。
“随便坐,”Sherlock懒洋洋地摆了摆手,煞有介事又屈尊降贵似地解释了一句,“客厅太远了。”
John早已学会不去跟他计较这副讨厌兮兮的态度,可也没有找地方坐下,只走前几步,不远不近地站在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这样显得更有威慑力。
“所以?”John挑起眉毛。
“所以?”Sherlock跟着重复了一句,一脸心不在焉的模样。
“你不认为你应该解释一下吗?”John感觉自己又被他那副无辜的德性勾起了火,开门见山地问道,“解释一下那个该死的,见鬼的吻!”
“哦……”Sherlock显然明白自己已经把正直良善的Dr。 Watson惹毛了,有些意味深长地发出一个语气助词,面上终于带出几分认真的神情。
但John觉得对方这副认真的神情很古怪——那似乎不是通常意义上,当人们想要“认真谈谈”时所表现出来的认真,而更像是……观察。
再一次——John没有Sherlock那样天才的推理能力,可他有作为一个人的直觉——他敏感地觉察到对方正在观察自己,好像自己是盘显微镜下的培养皿,什么需要时间发酵的细菌,什么实验材料。
John觉得不舒服,这是当然的,同时因为这种单方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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