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英国首相是谁,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谁爱不爱他,这和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该死的,五百年了,它怎么还绕着太阳转!
顺便一提,直到现在Sherlock都以为现任英国首相叫Harry Potter,因为John是这么告诉他的。
John认为自己对于Sherlock的感情和“其实英国首相不叫Harry Potter”一样,将永世不为对方所知。
但遗憾的是,John H。 Watson是个普通人,而普通人总有脑子一热做错事的时候。
恰如之前所言,一切回到正轨,演绎法网站重新开始更新,又有人继续发来谜题寻求帮助。
Sherlock通常看不上那些小谜题,但他有个超级粉丝十分热衷于破解答案,并将自己的解谜成果在网站留言板上得意洋洋地炫耀。
“看,我又解出来了!要知道我把它们全解出来了!每一个!Mr。 Holmes,很明显我跟你才是天作之合!快甩掉你那个傻了吧唧的室友吧,我公寓的那间房还空着!”
Fu……John愤愤地盯着电脑屏幕,努力把那个不雅的单词咽回到肚子里。
又来了!这个叫theimprobableone的混蛋!John记得这个混蛋,记得他曾邀请Sherlock去他公寓同住,还想约Sherlock出去喝一杯。他讽刺过自己让Sherlock看007的电影,并且又一次说自己stupid!
不,实际上真正让John生气的并不是他说他傻,而是……他怎么敢!
那个混蛋怎么敢说他和Sherlock Holmes才是天作之合!
John做了个深呼吸,稍微平静了一下,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道:
“只是说一声,从大不列颠词典到维基百科,天作之合这个词条下的注解都只有一个——Sherlock Holmes and John H。 Watson。DO YOUR RESEARCH!”
John按下发送,然后继续盯着屏幕,然后过了三秒,然后发现大事不妙了。
好吧,perfect match,理论上这个词组也可以用于形容朋友……John的意思是,它必须、绝对、只能用于形容朋友!
或者在自己那个该死的室友刷新留言板前赶紧删掉,John操起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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