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自习前,我们都一起出校门散步。他常常给我买两串糖葫芦,我举着糖葫芦,这个上咬一口,那个上咬一口,享受着童年时才有的被宠坏的滋味。
一次,和他逛花店时,我拿起了一枝枯萎的玫瑰。“它多可怜啊!”我说,“我们不买还会有谁买呢?”他笑了,回校后,教我把枯玫瑰压成了美丽的干花。
他像个破留声机一样,用破锣嗓子一遍遍地说:潮流e了又go,只有自己的个性是永恒的!
渐渐地,我和他合并同类项了。我会说,约会麦当劳已经过时了,在地摊上吃煎饼才是真的酷。舞会上,我不用化妆盒,套上一大串荧光手镯和脚镯,像只萤火虫似的发着微弱的光芒。
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2)
依然有人说我很炫!而省下的钱,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有习题集,也有古今名著,还买了天蓝色的毛线呢———快到圣诞节了,我想给他织一副手套,“温暖牌”可是永不老土的呀!
半个月后,我织成了一副连指手套,每一只手套上都绣了朵淡紫的丁香花———我们初相遇的季节!
不久后的中午,我去找谢洋,他拿着把小刀,聚精会神地削着木头,旁边还有几个小罐漆。一定是在做送给我的圣诞礼物!我赶紧转身走了,心兴奋得怦怦跳。
第五天下午,我忍不住了,趁谢洋在踢球,去了他们班。他的桌斗里放着一个木头小房子,上面刻着一行小字:娟娟,请你住进我的心房。娟娟?对,就是那个曾为他拿球衣的女生陈娟娟!我的手一抖,小房子掉在地上,磕掉了一块漆。
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陈娟娟,跑回教室,拿来那朵玫瑰干花儿,用胶粘在掉漆的地方,看上去比刚才还漂亮。
把小房子放回他的桌斗时,我的心一酸,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情感,也表达了我对他和陈娟娟的祝福。
第二天,谢洋来找我。沉默了半天,他说:“小丹,你很可爱,我把你当成小妹妹。我一直喜欢着陈娟娟,没对你说过,你怪我吗?”我故作豁达地说:“怪你?怎么可能啦!17岁的感情,毕竟还是秘密嘛!”
放学回家,我躺在床上,开始拆那副手套。天蓝的毛线,散落在枕边那本《小王子》上。
我第二次打开了《小王子》,读着狐狸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我继续读了下去。后来,小王子喜欢上了一朵玫瑰花,他并不爱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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