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写琳生活过,并热爱的地方吗?经过商品琳琅满目的商业街,穿过破旧的小弄堂,以他的体力,一天的时间穿越城市的两端不成问题,但要照顾到迈克和苏兰费的情绪。已是傍晚,他在一所装修精美的餐馆面前停下了脚步。
这是在中国的中餐馆啊。而现在,是他下飞机后,吃的第一顿纯中国味的中餐。自从写琳离开,他依然会吃中国菜,但显然少了她的争抢和陪伴,那些料理少了许多吸引力和味道。
布置精美的长长餐桌上,虽放置了美味佳肴,但只有他一个人在吃饭,那滋味,喜欢一家子团聚用餐的中国人想想就知道了。
这三个西装革履的金发男人一同进去,餐馆立时蓬荜生辉。等到他们在漂亮引座小姐的引导下入座,那所有惊奇、赞叹的目光都未曾收回。
这些中国人,他们怎么对自己这么好奇?游历过无数个国家的弗龙迪不禁暗自觉得有趣。这时,你们的目光怎么都赤裸裸的,一点儿都不含蓄?
而周围热闹吵嚷氛围,更让他深受感染,同时也产生浓厚兴趣。他盯着那些人老半天,才发现他们原来喝酒猜拳这么有趣。
“迈克,你最精通,你来。”他翻开色彩鲜艳、催人食欲的菜谱,却又无从下手。
大老板发话,迈克岂敢不尊?他闷头一口气点了六、七道经典菜式,令点菜的服务员下笔如飞。这些外国人,好能吃哦?
等到菜上来弗龙迪更傻了,装菜的容器,不是大盘就是大盆。他原以为每道菜量小精致,但没想到店家这么慷慨。待到下箸,用刀叉的苏兰费更惊讶,“您会用筷子?”
当然。他得意:我妻子是中国人。
对迈克来说,他虽然会用筷子,但是毕竟不如用刀叉顺手。于是吃了几口后放弃。这店里唯一坚持用筷子的弗龙迪,自是更令旁人刮目相看。
很好吃啊?
这时他才知道,写琳给他展示过的中国美食,只不过是一点皮毛。他边吃边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喋喋不休。但他对面的两个人,哪敢露出一丝不敬?
入夜,弗龙迪被送到写琳曾住过的公寓里。
房间肯定打扫过了,并且放置了鲜花。但所有的东西都保持原样,并未做移动。客厅里台灯下的地毯上,甚至还放置着一本书。
他对整个房间做了参观。这120多平的屋子,对他来说太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厨房里还有写琳曾用过的餐具,冰箱虽然一直开着,但里面空空如也,腐坏的东西都已被清理。绕到卫生间,看见挂在墙上的白色浴袍,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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