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说。
“我们可以知道详情吗?”家杰问。
陈警司又看木无表情的卓依一眼。摇头。
“这是保密资料,我无权泄露。”
卓依深深吸一口气,在一边坐下。
“我们还要离开吗?”家杰问。
“不必。让你们住在一起会安心也安全些。”陈警司说:“只是委屈各位暂时不能出门。”
“我──”卓依欲言又止。
“你留下来陪嫲嫲。”明玉已当卓依是媳妇,“她最挂念你。”
“我回警署。”陈警司离开,“随时与你们保持联络,很快便雨过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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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们在报上看见头条新闻,斗大的字印着惊心动魄的消息:“亿万富豪陆世龙遭起诉,名律师贺家俊转做警方证人。”
“转做”这“转”用得敏感又暧昧,做证人就证人,为什么“转”?莫非原本有罪?谈好条件之后”转”为证人?大家心里都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解释,贺家上下却都没说出来,志坚和明玉看来都不高兴,毕竟这不是光采的事。
报纸上的报道对家俊的事也写得很隐晦,消息是警方发出的,他们主导一切。
他们把事情瞒着祖母,每天都说些不着边际的好消息给她听,也一天拖一天说”明天家俊就会回来。”
最后,祖母生气了。
“如果明天家俊不回家,我要拒绝吃药、打针、看医生。”她郑重宣布,“他做警方证人,证人又不是犯人,行动怎会不自由?”
“警方在保护他,怕对方对他有伤害。”大家苦口婆心相劝。
“对方是什为人?有三头六臂?”祖母有自己固执的想法,“总之明天我要见到他,还有一星期就是婚期。”
还有一星期就作新娘的卓依脸上全无喜色,仿佛心事重重,愁眉不展。
“我相信警方会让家俊在结婚那天自由。”家杰曾这么安慰过卓依。
但卓依想却是另一件事,她渴望尽早离开这儿,与贺家人相处,她愈来愈不安乐,愈来愈内疚,她──唉。
“家珍,我必须告诉你,离开这儿后,我不会再出现在你们面前。”她暗地里对家珍说。
“你──不结婚?”家珍大吃一惊。
“我不能骗自己,我与家俊全无感情。”卓依叹息,“不能瞒着良心为条件而嫁,我会一辈子不原谅自己。”
“但是大哥看来很爱你。”
“他爱的是他的未婚妻,不是我,我只是个冒充的。”
“有什么关系?我们全家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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