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那一步也就不远了。
每次都是这样,我决定面对他的时候,他又开始远离我。我们两个象玩具钢琴上跳舞的那对小人,我进一步他退一步,我退一步他则进一步。那一瞬间,我做了个决定,虽然这个决定会违背我和婉宜姐之间的约定,我也顾不得这许多了,我也想彻底地改变目前这种焦灼的状态。
第一步我要激怒他,让他在慌乱中说出自己对我的真实想法和态度,如果他的确对我有情义,我会调节自己的生活步骤去迁就他。当然,这需要演一场戏,我决定大幕先开始,重头戏放在后面。
第二天,放学后我没有回家,我去了紫魅。连去了三天,终于等到了韩皓哲。
密会(这章重修)
韩皓哲穿着一件粉红的衬衫,外面罩者一件银灰色的西服,都是对男人来说很嚣张的颜色,他却穿起来如沐春风,他向来就是个疏狂的人,会修饰,也很张扬,就象朵艳丽的芍药,喜欢炫耀着自己的英俊和品位。这一点他不如桢南,桢南向来只穿白色和蓝色衬衫,西装是浅灰或驼色系列,他是片朴鲁和典雅相调和的莲叶,低调,内敛。
当我说找他有事时,韩皓哲带我到了一间很幽静的房间,屋子里除了一架钢琴和一组沙发外,别无他物。
他调了一杯红酒递给我,我晃了晃杯子,晶莹的红色酒滴半天蜿蜒着顺着杯壁淌下来,挂壁很久,“好酒!”我赞叹。
他眉峰舒展,心情愉悦,
“想听什么?”他问,表情专注礼貌,似乎我是专门来听音乐会的。
我一楞,“致爱丽丝吧!”
他点头,指间下潺潺流水淙淙响起,幽幽暗暗,辗辗转转,我第一次发现韩皓哲的手掌很大,敦厚有肉,但是绵软如玉,和他平时那种大男人的气慨很不相衬。相比之下,桢南的手指消瘦,骨节更灵活修长。而且他俩也很奇怪,造化弄人,桢南长相清秀雅静,如芝兰玉树,却偏偏长了两道隽秀的浓眉,韩皓哲英俊帅气,如朗朗烈日,眉峰却偏偏很秀丽。
他一首接着一首弹,全是秋日思语那些丁丁冬冬比较轻快的曲子,反正贝多芬的命运和巴赫的交响曲没听到,
我紧绷的神经不知不觉中放松下来,口难自禁,开始谗虫泛滥,一杯接着一杯喝。
我斜依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听着,不一会竟然有些昏昏欲睡,可能平时熬夜熬得太狠,人疲累到了极限,睡眠又太少,这一刻竟然少有地放松。我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自己都不知道的醉话,他耐心地听着,一直也没打断,直到我彻底睡着前,我好象听到他叹了口气,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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