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童自辉淡然地说,“以前有空的时候学过一点珠宝设计,结婚戒指是我亲手制做的。”
“哗!”江紫末又一阵崇拜,“用了多长时间?”
“三个月,做失败了好几对。”
江紫末好感动,拽着他的手臂把脸贴上去。
“还是想不通你怎么沦落成我老公了。”
童自辉苦笑,她若能完完全全地记起准扬来,或许就不这么想了。
那是个完全不顾世俗的家伙,除了他那些一眼就能看见的镶金镀银的外在条件外,吸引人便是他的才华,以及那冷傲自负、从不随便让人接近的神秘感。
自辉和他认识不久,谈起女人来,准扬那句惊世骇俗的话仍言犹在耳,“不一定是要女人,自辉,你若让我喜欢,我就不要女人了。”
他吓得从此再不敢和他来往。
有一天在篮球场碰到他,他抱着球迎上来说:“你躲什么?我并没有说喜欢你。”拽拽地扣了一个篮,又跑回他面前来,“我的意思是,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自辉释然地笑了,“你喜欢的当然不会是庸脂俗粉。”
后来他们一起租房住。自辉交了一个女朋友,美丽时尚,家里很有钱,个性张扬,开着一辆很炫的红色跑车上学。每次他们约会回来,准扬便趴在栏杆上,捧着一罐啤酒,“她穿得真像只火鸡。”
其实没有他说的那么糟糕,在学校里,她那样的漂亮女人是很受欢迎的。但是经准扬这样一通贬低,他也感到没多大意思,再交往不下去。
后来再结识到的女人,准扬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人贬得一无事处。
自辉是个很能包容的人,那些女人原本引不起他太大的兴趣,不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交往,因而每次的不了了之他也不感到留恋。奇怪的是,每一个准扬鄙弃过的女人,事后都证实了的确不可深交。
紫末第一次到家里来,准扬出言不逊,他还担心准扬会用刻薄的语言贬斥紫末,因为他确实对紫末已心生好感。然而,紫末走后,准扬一句话也没说。
准扬在一个晚上这样跟他提起紫末:她今天逼我吃了面,和记炒面,她说没有人不爱吃,除非我不是人。我摔了三次碗,她买了四次。
这是准扬第一次跟他闲聊起一个女人。
他又说,如果我不吃,她还会再买。不是怜悯我,也不是关心我吃不吃东西,她只是要赢了我。真有趣!
紫末竟然符合他变态的喜好。自辉感到难以想像。但不管怎么样,那以后,他不挑食了,就是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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