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里没什么表示,他们也只当是多心。可紫末却很清楚,公公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刚来时还是会把她当自家人,看不顺眼的地方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公公当她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左思右想,她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难道是她失忆的事被发现了?
想着,她停住脚步,大冷天的,她额头竟然渗出汗,如果真发现了,也难怪他是这种态度,一个闯了大祸的儿媳,还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脸色吗?
她急于找人商量,掏出手机,突然又想到自辉在开会,此时拨电话给他,一定会增加他的困扰。
站在街头,她慌乱地左右四顾,目光不禁停在墙壁的那个箭头上——260号咖啡馆。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她赶忙地低下头,没看见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往前急走几步。然后,就见街头那个鸵鸟身影又停住,倒退回来,盯着那箭头犹豫不决。
明知那个地方有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她如果够理智,就应该像刚才那样,低头经过,就像从未记起那个地方。
但是,她仍回来了,双腿牵引着她,循着箭头所指的方向,不听由大脑发出的指令。
靳世铭早就看到了她,隔着一道玻璃门,等着她进来,五分钟过去了,她仍然站在原处发呆。
还以为她失落了记忆,便不会再来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失忆前的时光也许都不会再有。他已然放弃了希望,再也不会若从前一般,咖啡厅的客人都散去后,惟独他们俩在灯下对坐着小酌。
如果有个人经常有个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为了倾诉千篇一律的悲伤,也不是为了追求一刻醉生梦死的迷乱。仅仅是默默地饮酒,不声不响,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进口里,总有一天她会牵起你内心深处的怜惜,那种怜惜会如同缠绕在乔木上的金丝藤,日积月累地蔓延滋长,直到你已认不清自己的原来面目,目光永远只触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缠绕他心的金丝藤。
即使他终有一天敢贸然坐在她对面,事先并没有得到她的邀请和许可,甚至是被那种不近人情的疏离目光所注视,他仍然坐了下来。
知道她有家庭,她很在乎儿子和丈夫,因为她最开始来这里,总是跟他说起人生最不能承受的悲伤——生离死别。
后来,她开始提起丈夫和儿子,说的话他全听不懂,她说:“他总说我不肯摆脱过去,其实何尝不是他心魔太重,他不敢相信我会从过去的悲痛中走出来。即使某天我说爱上他,他也未必信。可是,现在我真的想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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