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事实真相如何,总有一方是受伤害的。或者是哪个女人雪上加霜;或者是哪个名人无故蒙冤。当然,同时也包含了另外的可能:其中一人受到了“应得的报应”。但是,无论哪一方在遭受“应得”的舆论惩罚的同时,另一方则付出本不应付出的惨重代价。同时,这种混沌状态、猜想状态,无形中鼓励和培育着一种不求真相、不重依据的幸灾乐祸,一种无论谁无辜都无所谓的麻木。在没有硬性依据——证据情况下的激烈评论和抨击,虽然完全可能是出于正义感,但毕竟缺乏一种对于实事的必要的追问和关注,对于人格尊严的必要的敬重和责任。
中国源远流长的一些说法,已经内化为人们面对事端的评价心态。这些仅仅因为悠久和普及就取得“天经地义”资格的说法,实际上是非科学、非理性的假“警句”、伪“格言”,与和谐社会、公民姿态格格不入。比如:
“无风不起浪”——如果只是关照其中的合理内核,这句话在形而上的意义上很有哲理。但是,它往往只是一句日常生活中的著名“格言”,只是在面对任何事端或纠纷时、甚至是面对一种信息时的“猜想依据”。不是听说谁谁“犯事儿”了吗?有依据吗?什么依据不依据的,“无风不起浪”!在如此的宁可信其有的心态下,形成了一种引导舆论和人心向背的“有罪推定”,也给任何制造谣言、传播谣言、扭曲事实真相提供余地。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确有性骚扰之类事件发生,受害一方还要在这样似是而非的说法面前受到进一步伤害。这也是造成许多性骚扰受害者不愿意声张、不敢维护权利的原因之一。骚扰者是苍蝇,被骚扰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否则,怎么不骚扰别人专骚扰你?于是,弱者恒弱,在各种维权手段面前都望而却步。
“难道女人会将这种事情往自己身上揽吗?”——女人只要沾“腥”,就会没脸见人,就会抬不起头,所以女人绝不会无缘无故冤枉男人。女人说受骚扰,那一定是真的;男人说受骚扰,那可不一定。至于更“严重”的性丑闻,只要从女人嘴里说出来,就具有可信性。这样的“舆论导向”,足以让可怜的男人在“万恶淫为首”的达摩克利斯剑下战战兢兢;也足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