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大
入选原因:
其实我蛮少写初中的女生,我笔下的很多主人公几乎都是高中生。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了一个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才完稿。在《巨人》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成为了当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在我的小说里,这是一篇文学性很强的小说。写它的时候我刚从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培训班毕业,立志一定要写点好东西。如今我们那个班许多的同学现在都成了儿童文学界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真是令人难忘。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无人的楼梯的拐角处,嗓子那儿痒痒的,说不出名的旋律一个个排了队拼命地往外贰H缓笪揖吞俗约旱母枭歉枭赡吧涞檬煜ぃ删哦涞梦屡L炻睾谙氯ィ切怯纬隼矗谡坷兜囊箍眨笠凰宜冶獗獾男〈N依执瞬黄5爻〕〕桓鼋忻纷拥呐⒋游业纳碜吖泻谏亩谭⒑筒硬拥男θ荩梦屡恼菩奈兆∥遥担?来,晓萱,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很可惜这只是一个梦。
当妈妈连拖带骂的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我害怕的发现我真的又要迟到了。洗脸刷牙喝牛奶吃鸡蛋找昨天的英语卷体育课要穿的球鞋大扫除要用的抹布还有中午吃饭的饭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在妈妈挑剔和不满的眼光里走出家门,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迟到就迟到吧,最多操行分再扣它个两分,我不在乎。
可是当我把脚步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心却扑扑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那是书包打在背上的声音,再走慢点就好了。但心还是没出息地乱跳,这一切说明,我还不习惯做一个坏学生。
我本来一直是个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语文课上唱了一句歌。准确地说,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语文老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范读课文时,我注视着她薄薄的嘴唇,优雅的一张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于是我就唱了。当全班同学诧异地望着我继而哄堂大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过错。
我清楚地记得语文老师是如何愤怒地将教科书“啪!”的一声拍在陈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说:“干什么呢,你!”还有前排的男生苏波,是怎样轻蔑的回过头来,嘴里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发癫哦!”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无地自容地在讲台上做检查:“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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