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往往就有点瞠目结舌——我所了解到的绝对不会比提问者多。驱使我走上讲台的只是那一股热爱诗歌,热爱文学的青年人的激情。
那份手写的讲稿在我手里“哗哗”作响——那上面全是国外诗人的名字:弗罗斯特、阿赫玛托娃、庞德、狄金森、勒内·夏尔、弗朗西斯·亚默、里尔克、兰波……。来听课的学生确实大部分没听说过。他们中间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大多是些高中刚毕业的待业青年,前几年辍学者,高考落第者……。很多年之后,通过不断的反省和再学习,我意识到当年的课程一个明显的弊端:在文化闭塞的小县城,我把欣赏和讲学的调子定得太高了,而我自己对传统的教学之道认识得太过肤浅,这就好比让一名饥饿者过量地进食反而会引发各种病症乃至生命危险……。我自己当年是暴饮暴食,也试图把这种可怕的热心和嗜好加予到别人头上。时隔多年,我才明白过来我是一个多么不称职的老师。
我往教室里走时,我有一种偷盗的感觉,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琳琅满目的超市货架上拿东西而不被人窥见。这是一种陡生出的全新幻觉,以前,我在自己身体里从未碰见过。我低着头手臂弯夹着讲义,愈走近那幢夜色中的教学楼愈感觉一种兴奋和难为情相夹杂的自鸣得意。在别的过路人眼里,我一定显得特别一本正经。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当教师呢?小学5年,我以逃学著称。初中两年,我是全班级出了名的捣蛋鬼。老师见了我总要远远皱一下眉头,像吃饭看见饭碗头上的一只苍蝇。时过境迁,我这只苍蝇何以变成向人传授知识的蝴蝶?相反,我这只苍蝇此刻还意志坚定。我感到教学大楼那扇定时亮灯的窗户显得朦胧而神秘,在夜色中远远地泛现一团纯洁无遐的光亮来,这光亮足以一言不发证明一个人的青年时代,是何等清纯圣洁,何等饱满而温暖。这光亮里流动着的仿佛全是年轻的莘莘学子、全是少男少女们轻盈的血液……电灯的光晕里有着粉笔灰和新发放的课本上新鲜油墨的气味,新跑鞋和黑板的气味;也有同学们吵吵嚷嚷中稚嫩的嗓音,也有上课前的汗味道,香水橡皮、钢笔尖、笔盒、校服的味道——这教室窗户多么像夜色中一块新绿的草坪——上面的草皮——亮如白昼的灯光——已被修剪整齐,灯光里隐约浮现夜自修的朗朗读书声——漫漫长夜何处再去聆听如此年轻湿润的人世上的声音?我感到很满足、很幸福,同时又有些微的惶惑不安。我甚至弯腰爱惜起了这种惶惑不安——我检查一遍讲义夹里的课堂稿子,再一次仰脸享受一遍初冬的习习冷风,高远天空的闪烁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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