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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事情居然演变到如此难以收拾的局面?
玫珍是在高中毕业那年,仓卒决定嫁给赵赋文的。当时大伙揣测纷纷,都说内情不单纯,因为玫珍从来就不曾喜欢过那个看来粗粗壮壮、憨憨厚厚的男同学。
“千真万确。”玫珍从枕头底下摸出几张相片。“你看,这就是证据。”
殷虹随意瞄了几眼,虽然对方的脸并不太清楚,但确实是赵赋文和一个女子的养眼镜头。曾几何时,玫珍竟也学会委请私家侦探社,跟监自己的丈夫。
婚姻一定要弄到如此这般狠狠的地步吗?殷虹环顾四周,不合时宜地庆幸自己还没糊涂到去自掘坟墓,否则,今天躺在这阴阴暗暗房间里的将会是她。
“即便是那样,你也犯不着拿生命开玩笑,须知你还有一个女儿采采。”
“我气不过嘛,跟了他整整七年,我努力克尽一个做妻子的责任,而他……可以要求离婚,但不该用这种方式待我。”
“冷静点,离婚这两个字可不能随便说说。也许……还有挽回的余地。”殷虹一点都不看好他们的婚姻,离婚各过各的生活,让一切重新开始末尝不好。可,她却乡愿地遵照中国人的“善良风俗”劝合不劝离。
玫珍坚决的摇摇头。“我可不是轻易开口,希望藉此要胁赵赋文。你是我这辈子最要好的朋友,一直见证着我生命里最重要的时刻。你很清楚,我不爱他。”
“那你……”她冲口想问,那你为何要嫁给他呢?
玫珍凄苦一笑,看穿了她心底的疑惑,“因为我怀了苏旭的孩子。”
“你是说,高三才转进来的那个篮球校队?”苏旭有个诨号叫“蜂王”,是篮球队最受瞩目的新秀。他长得帅,功课差,脾气火爆,人缘却极佳,特别对女生而言。
殷虹最常听他说的两句话是。“他们太逊了,我根本是孤掌难鸣。”不晓得那么臭屁的家伙,怎会有人喜欢他?
玫珍是第一个栽进去的,她义务为他写作业、抄笔记,考试前还主动替他抓重点恶补一番。可惜,在苏旭眼里,爱情不是一种供品,不应该浪费在等待和玩一些无关痛痒的游戏之上。他是天生的狩猎者,喜欢追逐和捕捉,然后以实际行动体验激越的狂潮。
玫珍清纯貌美,他虽然愿意多化一点时间周旋,但当时日一久,他的热度也渐渐消退,转把目标放在邻校另一个女生身上。
殷虹自始至终以为他们之间就这样完了,和平而理性地。怎知,她竟然……不用问,赵赋文一定知道这件事,亏他还肯接纳玫珍。殷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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