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开着车,在双车道上来回钻着。在快车道上,她顶在一辆车的后面,烦躁不安地按着喇叭,“嘀嘀”的声音,骚动着本来挺平和的交通环境。
“Shit!”她嘴里还不停地骂着。
“你觉得会出什么事?”
“大事!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我?你想什么呢你?为了你那点虚荣心,为了那一钱不值的脸面,到时候你就后悔吧!”
迷失在多伦多 第七章(1)
可见到亲人了!
负责接待她们的警察,不到三十岁,英姿飒爽标准帅哥儿。他应该去皇家骑警队,穿上红色紧身骑兵服,戴着大沿帽,骑在大马上,高高在上地满大街巡视,那多神气。在这儿,屈才,暴殄天物。要不是有这事,格格都要提出和他合影了。由于想说的属于感觉和判断的东西太多,又受到“肯定出了大事”情绪的影响,格格的英文显得相当的力不从心,整个叙述最客观地说也是“杂乱无章”。好在帅哥儿警察不知是真的还是装的,一直表情严肃地听着,还不断地做着记录。
把该说的都说完了,没发现他有多同情她们。不待见她也罢了,谁让她那么胖呢,对柳香香也没表现出私人的兴趣,格格就有点愤愤不平了,思维差点就滑向“种族”那么敏感的领域。帅哥儿警察用警察上班应有的表情说,他们可以给柳香香立案,但因为谢明是成年男人,她们提供的失踪证据又不充足,警方人手也不够,因此调查的进程不会太快。以后会由一个侦探和柳香香联系。
什么叫“失踪证据不充足”?人该回家时不回家不叫“失踪”叫什么,叫“找不着”?
会讲中文叫丹纽的侦探很快就和柳香香联系上了。在一家咖啡馆门口,一把红白相间的太阳伞底下,柳香香和四十来岁的丹纽面对面地坐在一张小圆桌上。她像怕冷似的双手捂住一杯咖啡。丹纽穿着风衣,有点胖,很普通的加拿大中年男人的样儿,和蔼可亲,不像有些警察看谁都跟看罪犯似的一脸的凛冽,比如那位帅哥。别看他是白人,像专门搞汉语研究的学者似的,中文讲得相当地道,属“不可多得”类。
丹纽给她分析了八条:
第一,谢明是个正常的成年人,应该不存在走失或被拐骗的问题。
第二,他可以帮助查找谢明现在工作的公司,如果有的话。
什么意思“如果有的话”?他也怀疑有没有这么一个公司?
第三,如果谢明是在刚到美国时出的事,他要去的公司会马上询问他现在的公司。而他现在工作的公司,即使不知道柳香香和女儿已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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