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草缠住了,明钻到水里,帮他把脚拔出来后,自己却被水草缠住了脚不能动弹,那个伙伴本来就没有力气了,勉强爬到了岸上,等他艰难找到人来后,明就已经死了。
我不愿相信这一切,但事实无法改变,我的朋友,我的死党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我再也不学游泳了,更不敢去河里洗澡,我忘不了明的死,我愿意做永远的旱鸭子。今天,对着天空,我想轻声的问:“明,你在那边还好吧?”
(五)
现在,坐在电脑前,胸前的领带在这寒冬给了我一丝温暖,它是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十分漂亮,看见它,不由得想起了静。
静是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大方且又庄重,开朗而不疯癫,爱笑却很害羞,不漂亮却很可爱。
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互相很有好感,在我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并说要牢牢的系住我,不让我跑掉。在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她喜欢的不得了,我说要好好的保护她,不受风吹雨打,她十分感动。
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说:翔,我要去俄罗斯了,我们分手吧,我爱你,但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没有挽留她,我也没有问她原因,我只是笑着拥抱她,并祝她好运,也许她没有看到,转身以后,我的泪已经控制不住的流到了嘴角,也许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喝的被人抬了回来。
看见了领带,我想起了她,想起了与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不知道,在寒冷的莫斯科,她是否穿着那件白色的羽绒服也会想起我。
逝去的虽然逝去,但它发生了,它深入了人心,它就不会被忘记,所以有些人有些事虽逝去却永远无法忘记。
第二十章 博客,我该拿你怎么办?
博客是个什么东西,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自从我认识了网名叫“天仙下凡”的MM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个这么好玩的东西。
你可以把自己的心情、故事、感悟通通放在上面,与大家一起探讨分享;你也可以把认为好的图片、音乐、文章存在上面,时不时的拿出来回味一下。
我的第一个博客是和讯的,因为“天仙下凡”说她不跟没有博客的人交朋友,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博客居然成为了交友的必需品,但我还是赶紧去注册了一个,你还别说,凭我那些烂字破文居然点击率还不错,我也因此认识了很多MM,我那个乐啊,早就把伪劣的天仙忘到九霄云外了。
没过多久,我突然发现,我那帮博客朋友都不见了,我就奇怪了,这人都上哪去了,咋玩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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