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解决了温饱问题,想来老天是要我重新尝一遍穿女初来乍到的艰苦生活。
摸着腿萎靡不振地坐在路边的石块上,考虑着接下去怎么办?难道要当乞丐?坐在大街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跟来往行人声泪俱下乞讨?
眼前忽然出现一双黑靴,我抬头一看,是个英武的中年大伯,盯着我左看右看,不远处还有辆马车。我现在对盯着我看的男人有种莫名的警惕,别又是一个唐公子。照理说,我现在应该挺狼狈。
“姑娘,请你帮个忙。”
我心一紧:“大伯,什么事?”可别一说完就把我给劈昏。
他盯着我的耳朵看了一会,看的我直发毛。
“姑娘,能不能把你的耳环卖给我?”
啥?要我的耳环?就这事?我摸了摸我的耳环,这个耳环质量那叫一个好,我在海里折腾了n久也没见它掉,现在还稳如泰山挂在我耳垂上。
大伯见我迷茫状,唾沫横飞地跟我解释了一通。他是谁谁家的管家,他们府里脾气最大的少奶奶丢了一只心爱的耳环,脾气大发。本城都转过了,没有,他正赶去邻城买,也不知道是否能买到。休息的时候刚好发现坐在路边的我戴着同样的耳环。大伯非常焦急,一直求我卖给他。
居然还有这事?我这耳环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可也不值几两银子,那少奶奶竟然和我戴一样的?出于八卦心里,强烈感觉这是男人送她的定情信物。
“姑娘,只要一只就可以,我愿意出五百两银子买下它。”
五百两?触目惊心,我得干多少年店小二才能赚到啊。二话不说,摘下两只耳环,双手奉上:“大伯,你全都拿去吧,都给你。”
“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颤抖着接过钱袋,这辈子我还没拥有过这么多钱。果然车到山前必有路,穿女的狗屎运真是太好了。高兴地跟大伯告别,我捧着钱袋摸了又摸亲了又亲。哪有什么铜臭味,彻彻底底的香味,香喷喷到极点。
有了钱,我暂时忽略了我的伤腿,一瘸一拐地往前奔。
看见一个路边茶寮,兴奋地过去喝点水吃点东西。只有一个位子了,我一拐一拐地一屁股坐上去,却只坐到了半个。有另外一个人抢了我的位子,是个男的,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年轻男人。
和他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
“女性优先。”“好女不跟男争。”
僵持了一会,他站起来,嘴角一咧,同情道:“算了,不跟你争,谁让你腿脚不好。”
我一寒,惊悚啊,我居然享受这样的待遇。刚好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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